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解决省级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经费的建议》(041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一
  • 来源:省财政厅

 

  

  史凤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省级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在此过程中,省财政厅密切配合省工商局通过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应用,逐步构建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息监管为核心,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为重要手段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为层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自2014年我省全面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228万元,先后新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升级、“一照一码”、“电子营业执照”、“两证整合”、“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名称核准”和“市场准入监测预警”等10余个信息化项目,积极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升监督管理现代化水平和服务社会公众能力。

  2018年,我省还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计划新建“辽宁省企业信用公共监管平台”,其中包括您在提案中提及的省级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内容。目前,该平台建设预算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建设概算526万元。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已按有关规定提前启动了政府采购程序,待项目招标结束后,据实安排建设资金。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和“先照后证”改革实施,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成为深化改革、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迫切需要。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助力工商部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与完善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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