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2009年工作要点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李丹
  • 发布时间:2009-05-07 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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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十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2009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辽宁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立足扩大内需,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灵活运用财政手段,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拓展财源,整合财力,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努力提高财政绩效。

  2009年全省财政收入目标: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草案,2009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559.3亿元,增长15%,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73.8亿元,增长12%。预算执行中,努力争取实现全省财政收入增幅不低于我省振兴以来平均增幅、不低于我国东部沿海11省市平均增幅的目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今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增收节支

  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一方面要不断拓宽财政收入渠道,扩大政府可用财力规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一是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落实收入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分析收入形势,及时组织收入调度,切实解决影响财政收入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加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扩大可用财力规模。紧密配合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开展税收检查,挖掘税源潜力,依法组织各项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强化土地、海域、矿产等重要国有资源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确保及时足额入库,加大非税收入统筹力度。二是继续整合政府财力资源。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债权整合力度,变存量为增量,集“小钱”为“大钱”。开展财政专项结转资金清理工作,将预算项目支出的结余资金用于新增项目支出。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中央要求,各级财政预算单位都要强化公务支出管理,压缩不必要的经费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今年对公务购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和出国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和装修。按照共享原则,整合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机关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增强预算执行刚性。

  二、支持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

  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是增加政府投资。利用好国债资金,加大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增加对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对铁路、公路、城际间轻轨等交通设施和大型水利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拉动需求增长。二是支持外贸出口。落实国家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安排外贸出口科技创新资金,促进企业优化出口结构。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三是促进消费增长。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提高涉农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加大家电下乡、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义务教育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筹措资金确保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四是推进区域发展“三大战略”。继续实施税收返还、收费减免、财政贴息、招商引资奖励等扶持政策,促进“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若干意见》,加大市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投入力度,促进辽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继续增加投入,支持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进程。五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增加财政投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担保规模,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继续清理、归并、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三、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运用财政政策手段,重点支持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一是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充分运用技改贴息和科技专项资金,完善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促进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二是支持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财税政策,集中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监察标准化项目建设,促进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三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和改进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等征收管理办法,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流域内县城污水处理工程、排污管网设施建设以及大伙房水库等重点水源地监测和点源面源污染治理,构建污染治理长效机制。落实东部重点生态区域财政补偿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造林防沙、森林资源保护以及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涵养基地建设。

  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财政支农惠农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确保财政预算内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促进“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财政专项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防洪体系、农田水利、水源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等项目建设,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增加发展现代农业的投入。大力支持设施农业小区、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和林业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倍增发展。同时,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投入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是增加农村公益事业投入。重点支持村庄规划、农村道路、农村能源、小城镇建设、村屯绿化、饮水安全、农村环境监测及综合治理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改善农村交通、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四是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增加对县乡财政转移支付,继续实施县(市)财源建设工程,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五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进一步探索其他乡村债务控制和化解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明确村级组织经费保障责任主体和范围,制定相应的保障标准。

  五、继续实施改善民生工程

  本着“公共、民本、公平”原则,重点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一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布局,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大职业教育基础建设投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高校人才引进、培养,加强学科梯次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高校办学质量。建立健全全程助学体系,解决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二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大力增加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完善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政策,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新成长劳动力、农民工、退役士兵等纳入普惠制就业培训范围,特别要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创业促进就业,援助困难群体就业,建立统筹城乡、相互衔接的政府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增加财政投入,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县乡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四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保基金征缴机制,加大养老金征收力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贫困群体生活困难。全面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五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面实施免费开放。继续支持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发展。六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财政投入,做好采煤沉陷区搬迁建设的收尾工作,推进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有色金属矿的棚户区改造,加快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困难。七是增加公共安全投入。实施司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建立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等产品质量监督。八是继续做好援建和对口支援工作。安排资金支援四川安县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安排资金继续支援西藏、新疆、青海、三峡库区经济和社会建设。

  六、努力化解企业改革破产等历史遗留问题

  坚持“改革付成本”,充分运用财政支出政策,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一是继续开展清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专项行动,全面解决职工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二是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予以补助,解决其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三是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的平均生活补助标准,并解决部分人员待遇落实不到位问题。四是将社保试点期间移交民政部门管理,按城市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五是组织开展资源枯竭矿山破产职工职业病检查,明确伤残情况和补偿待遇标准,有效解决漏鉴工伤残待遇、老工伤残待遇、工伤费用调标等问题,保证资源枯竭矿山破产工伤人员补偿落实到位。六是支持有色矿山企业破产后的尾矿库(坝)治理,解决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矿区周围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七、深化财税改革

  坚持公共财政的改革取向,不断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调整和完善公用经费定额体系,向纵深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等改革,不断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逐步构建完善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继续推进县区政府财力资源整合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有效缓解部分县区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三是推进税制改革。切实做好成品油税费改革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有效进行预算衔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增值税转型,把消费型增值税政策扩展到所有行业。同时,积极做好国家即将出台的资源税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房产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相关工作。

  八、继续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

  完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的财政运行机制,规范政府理财行为。一是推进“阳光财政”建设。按照政务公开、透明理财的要求,完善预算决算信息社会披露制度。推进财政资金公开分配,实行重要财政决策专家论证、群众听证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社会监督,约束理财行为。二是加强财政监督。重点监督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全省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三是继续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方法,扩大评价范围,强化评价责任,提高评价水平。建立财政绩效评价通报制度,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提升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水平。四是强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研究出台《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偿债资金预算管理,加大政府债务偿还工作考核奖惩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控制和化解乡级政府债务。做好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管理等工作。六是提升会计管理质量。做好《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咨询论证,推进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推广应用会计事务管理系统,完善会计人才选拔机制。七是强化财政“双基”和金财工程建设。切实抓好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完善乡镇财政职能,确保各项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加快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分析利用。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在前一段分析检查基础上,扎实做好进入整改后的相关工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议事规范,提高财政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财政干部政治理论、财政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打造“学习型机关”。做好首轮岗位资格培训的收尾工作,严格考试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四是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适时调整和选拔处级领导干部,通过选人用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政治约束、法纪约束、权力约束和道德约束,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六是加强财政科研和宣传工作。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财政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加大财政宣传工作力度,营造社会各界理解财政、支持财政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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