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党组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 读书班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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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18 17: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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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日,省财政厅党组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及省委有关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全厅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小林主持学习并讲话

  参加读书班的领导同志围绕新修《条例》进行个人自学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边茜作专题辅导,对《条例》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准确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入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

  姜小林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全厅上下必须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厚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底色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姜小林强调,要准确把握《条例》的要义和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提升学习教育的效果。要遵守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按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要遵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在政策制定、资金分配、检查督办中以权谋私行为;要遵守群众纪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好财政部门民生保障作用;要遵守工作纪律,保持锐意进取、敢为人先、迎难而上的奋斗姿态,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财政更大担当和作为;要遵守生活纪律,提高党性觉悟,加强政德养成,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学习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法律法规,树牢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识。

  姜小林强调,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及省委要求,按照我厅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把党纪学习教育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要聚焦主题主线,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示范带头学《条例》,厅党组要发挥好头雁作用,确保学习更进一步、更深一层。要突出财政特色,把财经纪律也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积极打造财政廉洁文化特色品牌,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省财政厅各位厅级领导、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