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政确定2022年制度性创新事项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多出高水平制度性创新成果的工作部署,全面提高全省财政系统“精算、精管、精准、精细”水平,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2022年省财政厅聚焦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强管理、严纪律等工作重点,确定了38个制度性创新事项。
2022年省财政制度性创新,将进一步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在财政改革管理、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支持扩内需促开放、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惠企利民等重点领域,找准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通过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和集成创新等方式,针对性研究解决问题,更加突出创新性、实效性、可复制性,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政策研究处,苗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