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布时间:2021-12-08
辽人社职〔2021〕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2021〕1号)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1〕179号)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选蔡晖等85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选艾军等590名同志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评委会例会时间(正高级会计师2021年10月31日,高级会计师2021年11月14日)为准。
附件:2021年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