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辽财会[2005]386号)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所在市财政局审批、各代理记账机构填报、市财政局审核确认的代理记账机构予以公告。 附件:辽宁省代理记账机构
辽宁省财政厅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