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退费信息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2-13
根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工作安排,现将中级资格延期考试退费信息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本溪市、营口市老边区和大石桥市、铁岭市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其他地区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申请过延考和退费,并审核通过的考生。
二、填报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20日。
三、填报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首页(http://kzp.mof.gov.cn/,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使用退费功能,填写退费信息。
四、相关要求
考生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信息,如因考生个人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的,将无法再次办理退费。
五、联系方式
沈阳市财政局 024-22704418
沈阳市考试院 024-22866188、67989751
大连市财政局 0411-96159
鞍山市财政局 0412-2230887
抚顺市财政局 024-57573106、57760162
本溪市财政局 024-42836632、42836634
丹东市财政局 0415-2211237、2211236
锦州市财政局 0416-3145813
营口市财政局 0417-2838764
阜新市财政局 0418-3327147、2824355
辽阳市财政局 0419-2289110
铁岭市财政局 024-72812070
朝阳市财政局 0421-3608136、3608081
盘锦市财政局 0427-2830087、2837820
葫芦岛市财政局 0429-3113115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