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退费信息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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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工作安排,现将中级资格延期考试退费信息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本溪市、营口市老边区和大石桥市、铁岭市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其他地区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申请过延考和退费,并审核通过的考生。

  二、填报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20日。

  三、填报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首页(http://kzp.mof.gov.cn/,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使用退费功能,填写退费信息。

  四、相关要求

  考生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信息,如因考生个人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的,将无法再次办理退费。

   五、联系方式

  沈阳市财政局 024-22704418

  沈阳市考试院 024-2286618867989751

  大连市财政局 0411-96159

  鞍山市财政局 0412-2230887

  抚顺市财政局 024-57573106、57760162

  本溪市财政局 024-42836632、42836634

  丹东市财政局 0415-2211237、2211236

  锦州市财政局 0416-3145813

  营口市财政局 0417-2838764

  阜新市财政局 0418-3327147、2824355

  辽阳市财政局 0419-2289110

  铁岭市财政局 024-72812070

  朝阳市财政局 0421-3608136、3608081

  盘锦市财政局 0427-2830087、2837820

  葫芦岛市财政局 0429-3113115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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