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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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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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科目免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试条件

  在我省报名参加2024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已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免试申请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免试申请。

  一)现场审核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考试报名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受理时间和地点

  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71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

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一楼大厅

024-22866188

大连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20号108房间

0411-96159

鞍山市财政局

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南胜利路8号201房间

0412-2230887

抚顺市财政局

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1-60号会计科237

024-57760161

本溪市财政局

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会计科310

024-42836632、024-42836634

丹东市财政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8号会计科1603

0415-2211236

锦州市财政局

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宝地城c区1号会计科902

0416-3145813

营口市财政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西10号会计科208

0417-2838764、0417-2822730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1-2号会计科104

0418-3327147

辽阳市财政局

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63号会计科905

0419-2289112

铁岭市财政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会计科1804

024-72812070

朝阳市财政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会计科A425

0421-3608136

盘锦市财政局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c座会计科一段109室

0427-2830087

葫芦岛市财政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5号后楼2楼会计科

0429-3113115

  

  三、考试报名

  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详见“辽宁会计网”发布的《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必再进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报名及缴费,正常进行其他科目报名缴费即可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费。

  温馨提示各位考生,考试报名前请登录“辽宁会计网”中的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其中“专业”“学位”信息按照会计学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填写,并上传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照片。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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