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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进行高师评审申报时,若工作单位变动了,怎样出具有关工作业绩的证明?
信息来源:会计处
发布时间: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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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在哪个单位取得的,就需要由哪个单位出具证明,即在有关业绩材料上注明申报人员参与工作项目的程度,并加盖出证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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