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会员的通知
辽会学〔2024〕第9号
省内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是由辽宁省会计学会、辽宁省珠算心算协会和辽宁总会计师协会于2018年合并,并正式更名为“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业务主管单位是辽宁省财政厅,登记管理机关是辽宁省民政厅,是由辽宁省会计、珠算心算领域各类专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学会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团结全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工作者,聚焦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财政会计中心工作,开展会计与珠算心算学术研究和交流等活动,服务会计改革与发展实践,打造“辽宁会计学术高地”“会员之家”,为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贡献力量。现就推荐会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会员
省直各单位、驻辽中直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会计中介机构、行业会计学会和珠算心算保护传承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学会单位会员,同时可推荐1-2人为本单位会员代表。推荐会员代表人选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熟悉会计或珠算心算方面相关政策,从事会计教学、科研、会计鉴证咨询和会计管理等工作的教授、专家、财务负责人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珠算代表性传承人或在珠算珠心算教学和理论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专门人才;
3.拥护学会章程,热心学会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学会的各项活动,在会计或珠算珠心算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社会影响力;
4.遵纪守法、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个人会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熟悉会计或珠算心算方面相关政策,从事会计教学、科研、会计鉴证咨询或会计管理工作的教授、专家、财务负责人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珠算代表性传承人或从事珠算珠心算教学和理论研究的专门人才;
3.拥护学会章程,积极参加学会的各项活动,在会计或珠算珠心算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社会影响力;
4.遵纪守法、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相关要求
1.有意加入学会的单位请填写《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和《会员代表登记表》(附件1)。
2.有意成为学会个人会员请填写《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2)。
3.请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至学会邮箱,纸质版(个人会员纸质材料包括证明材料)邮寄至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唐红彬 王勇
联系电话:024-22833173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电子邮箱:kjxh.sczt@ln.gov.cn
附件:1.单位会员申请表
2.个人会员申请表
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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