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行政企事业班)选拔结果公示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布时间:2026-06-04
根据《辽宁省高端财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辽财会〔2026〕71号)和《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行政企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6〕75号)有关规定,经过申报材料评阅、笔试、面试等选拔程序,确定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行政企事业班)拟入选人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对拟入选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6年6月1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24-22708531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邮政编码110032)
附件: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行政企事业班)拟入选人员名单
辽宁省财政厅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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