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布时间:2026-11-02
【字体: 大 中 小】

正高资格申报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6〕215号)精神,现就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6年11月7日(星期六)8:30-10:00,请于7:50-8:20报到。

  二、答辩地点

  ‌辽宁人民大厦(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1号)

  三、答辩内容

  答辩内容为个人自述、业绩(或学术)成果、会计前沿问题。答辩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个人自述时间限时1分钟。

  四、其他事项

  1.答辩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出租车、网约车和私家车等社会车辆禁止入院。

  2.答辩人员需及时关注辽宁会计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以上事宜若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发布通知。

  

  联系电话:024-22821841、22827431

  

  省财政厅         

  2026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