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大连三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行政处罚案组织听证,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延期申请,本机关决定拟对大连三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行政处罚案延期公开听证,延期至2026年3月5日下午15: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