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 编辑:省财政厅债务办
  • 来源:省财政厅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调整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辽编办发〔2015〕23号),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从2015年2月起暂承担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内设综合管理处、规划管理处、债券发行处、风险管理处4个处室。

  第二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1.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39.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06.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33.09万元,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811.39万元,降低55.7%,主要原因是债券发行费分担和列支方式发生了调整,一是由原来的省本级和各市费用全部由省本级负担,调整为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二是2017年开始,债券发行费由原来的在省债务办部门预算列支,调整为在代编预算中列支。

  (二)支出总计630.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8.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80万元。

  2.项目支出301.49万元,主要包括2016年末形成的但于2017年支付的债券发行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及培训费用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32.79万元,降低40.7%,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债券发行费用调整至代编预算列支;二是精简会议、培训等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09.42万元

  年末形成结转结余原因是2016年债券发行费用分担政策调整形成的结余数额较大,2017年未能全部消化。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378.59万元,降低63.0%,上述结余我办于2017年末已全部上缴财政。结转结余数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末形成但未支付的部分债券发行费在2017年列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78万元,项目支出301.4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23.3%。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0.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4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77.96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8万元,主要是印刷费用等支出,使用资金为2015年结转资金。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96.51万元,主要是2016年末形成的但于2017年支付的债券发行费用及信用评级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使用了部分2016年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8万元,具体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8万元,主要是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6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7.86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人员调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3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9.39万元,主要是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人员调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我办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减少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9万元,主要是接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来我办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及访谈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16人,0.29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是接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等事宜由省财政厅统一结算调整为我办自行结算。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10.3%,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等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0万元,比上年减少16.9万元,降低18.6%,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和邮电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3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