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二
  • 来源: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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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我省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本级和全省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市、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省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全省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办法,并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六)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七)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对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进行初审,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资产评估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负责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省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拟订省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省及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贯彻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管理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省政府性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一)制定全省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建立财政监察制度,监督各市执行国家和省重大财税政策以及省重大项目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审核上级对各市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相关基础资料,监督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监督地方政府债务和养老保险资金管理情况。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2.辽宁省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

  3.辽宁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4.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5.辽宁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6.辽宁省资产评估管理中心

  7.辽宁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

  8.辽宁省财政票据监管中心

  9.辽宁省财政厅国库收付中心

  10.辽宁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11.辽宁省财政厅财务核算中心

  12.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13.辽宁省财政监督检查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702.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217.4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17.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6.28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479.2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结转资金和涉及跨年度实施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与上年总收入18680.48万元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022.47万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一是新纳入一个预算单位(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使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新增加省本级第四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用于消除安全隐患和大型设施改造工程),资金指标年末下达,当年未实施。

  (二)支出总计13013.7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390.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7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5.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32万元。

  2.项目支出5623.44万元,主要包括为省直预算单位印制预算、决算培训教材、软件购置及订购业务资料;组织省直预算单位及各市县(区)预算、决算培训及财政系统业务培训;全省财政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软件开发、硬件购置及运行维护;委托业务费;财政收支使用管理等专项工作监督检查、项目支出评估、审计;全省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专业考试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总支出13389.45万元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75.69万元,降低2.8%,主要原因:一是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已交社保机构管理;二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改变支付结算时间,由每年年末结算改为下年3月份结算;三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包括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685.87万元

  主要是人员经费结转资金和涉及跨年度实施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5289.70万元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396.17万元,增长45.29%,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新纳入一个预算单位(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使得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增加;二是新增加省本级第四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用于消除安全隐患和大型设施改造工程),资金指标年末下达,当年未实施;三是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48号)有关文件要求,计提在职人员职业年金,但征收机构尚未征收,使得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6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8.31万元,项目支出5600.35万元。与年初预算11160万元(辽财指预[2017]1号)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8%。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68.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7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1.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万元,农林水支出130.1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4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2.0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5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75.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028.78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8.84万元,主要是全省会计管理考试费用、表证单书印刷费、软件开发、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审计及法律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涉及跨年度实施,待项目结束后进行支付。

  (3)预算改革业务62.9万元,主要是组织省直预算单位及市县(区)财政系统预算培训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两院上划,使得培训费支出增加。

  (4)财政国库业务30万元,主要是组织省直预算单位及各市县(区)财政系统决算会议、培训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两院上划,使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增加。

  (5)信息化建设221.9万元,主要是全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等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相关支出为年初结转资金和当年追加预算。

  (6)事业运行1657.1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信息系统维修(护)改变支付结算时间,由每年年末结算改为下年3月份结算;二是在职人员调出,使得人员工资等支出减少。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275.96万元,主要是财政财务监督检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外债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软件购置更新、财政系统业务专网线路租赁费及信息系统维护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支出包含追加项目支出和上年未完成本年继续实施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82.8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4.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已交社保机构管理。

  (2)事业单位离退休209.6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已交社保机构管理。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9.2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相关支出为当年追加预算。

  (4)死亡抚恤125.48万元,主要是为离退休病故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等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相关支出为当年追加预算。

  (5)伤残抚恤2.5万元,主要是为未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伤残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1.1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85.0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在职人员调出使得相关支出减少。

  (2)事业单位医疗126.1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人员调出使得相关支出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22万元,具体包括:

  水体支出22万元,主要是辽宁流域生态补偿财政政策体系研究等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相关支出为当年追加预算。

  5.农林水事务支出130.13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130.13万元,主要是用于农业管理方面的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相关支出为当年追加预算。

  6.交通运输支出15.42万元,具体包括: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15.42万元,主要是用于石油价格改革补贴方面的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相关支出为年初结转资金。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30万元,主要是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相关支出为年初结转资金。

  8.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2.03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12.03万元,主要是援助其他地区相关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相关支出为当年追加预算。

  9.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16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16万元,主要是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缴业务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相关支出为年初结转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331.5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31.5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在职人员调出使得相关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部分车辆上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11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出国人员签证手续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4.87万元,下降97.79%,主要是因工作原因出国任务未能成行。

  2.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48人,0.86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8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6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6.98万元,下降13.38%,主要是公车改革部分车辆上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6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5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218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厅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826.66万元,比上年减少224.63万元,降低10.95%,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等相关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0.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92.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39.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8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厅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财税体制改革等13个,涉及资金6448.1万元(含部门主导分配项目3145.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92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已经取消,未能按年初计划实施;二是项目实施没有按年初设定的各季度实施进度执行。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科学管理,积极推进和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