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说明(11月)

  •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3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 来源:省财政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需对省本级2018年部分增支事项进行预算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收入预算

  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8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611.3亿元,建议增加10.11亿元,资金来源为省交投集团调入国库资金9.57亿元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4亿元。调整后收入总计为2621.41亿元。

  二、支出预算

  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8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611.3亿元,建议调整为2621.41亿元,增加10.11亿元。增加的支出包括:省交投集团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57亿元、省科技厅追加R&D经费后补助资金0.54亿元。

  调整后,2018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仍保持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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