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日
  • 编辑:省财政厅债务办
  • 来源:省财政厅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调整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辽编办发〔2015〕23号),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从2015年2月起暂承担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内设综合管理处、规划管理处、债券发行处、风险管理处4个处室。

  第二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六、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七、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八、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四、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五、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7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详见附件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报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收支预算4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和信用评级等。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收支预算416.4万元,2016年收支预算3042.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2625.7万元。主要是省市分担政策调整和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将支付给承销债券的金融机构的债券发行费及中债公司的债券登记服务费等调整为代编预算,在年度执行中按实际发生数额在代编预算额度内列支。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9万元。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其中:由于人员增加,按人员核定的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增加0.4万元。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根据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批复情况,我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1.8万元,其中,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4.6万元、取暖费2.6万元、物业管理费3.8万元、差旅费20.3万元、维修费1.2万元、会议费5.9万元、培训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