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 编辑:王芳芳
  • 来源:省财政厅

  202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推进支出管理提质增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实现了全省财政平稳运行。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据快报数反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24.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以下简称同口径)下降0.4%,自然口径下降8.7%。其中:各项税收收入1664.1亿元,同口径下降3.8%,自然口径下降15.6%;各项非税收入860.2亿元,增长8.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4.4亿元,下降55.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6亿元,下降48.1%。

  (二)财政收入执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增速前高后低,与全国地方走势基本一致。2022年,我省经济开局良好,一季度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增速逐月提高。自4月份起,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疫情反复冲击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开始回落。分季度看,一季度增长5.1%,上半年同口径增长1.7%,前三季度同口径增长1.6%,全年同口径下降0.4%,收入增速前高后低,与全国地方走势基本一致。

  2.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成效明显。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退付力度,建立部门协同、资金预拨、逐月清算、应急调度等机制,及时将229.9亿元补助资金直达县区基层,确保应退尽退、愿退尽退。在授权范围内,出台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等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全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超90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近100万户。

  3.税收连续下降,持续增收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自4月份起,全省同口径税收连续9个月累计增速下降,全年同口径下降3.8%。从重点税种看,企业所得税受减税降费政策、规上企业利润下降等因素影响,自6月份起连续7个月下降,全年下降6.9%;契税受房地产市场下滑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始终降幅较大,全年下降29.6%。从重点行业看,冶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税收连续下降。分地区看,14个市中,有10个市同口径税收下降。

  4.非税收入占比居近年来高点,收入结构有待优化。2022年,受税收规模下降以及部分地区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较多等因素影响,全省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4.1%,居于近年来高位。分地区看,14个市中,有5个市非税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非税占比超过40%的地区(3个)比2021年(1个)增加2个。

  5.县区收入增速落后于全省,县域发展不均衡。2022年,100个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下降1.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同口径下降4.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城区收入增速好于县,59个区同口径收入增速比41个县高4.7个百分点。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据快报数反映,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53亿元,增长6.4%。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9.6亿元,下降14.5%。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4亿元,下降23.9%。

  (二)财政支出执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支出保持较快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2022年,我省财政支出始终增速较快,持续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253亿元,增长6.4%,比2021年高0.8个百分点,其中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7%,比2021年高1.6个百分点。基层“三保”得到有效保障,债务本息按时偿还,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增速较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2.围绕服务振兴大局,助力高质量发展。统筹预算、债券资金564.3亿元,出台税政、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会计、资产、金融保险等6个方面政策,支持实施15项重大工程。筹措资金162.4亿元,支持773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筹措资金21.5亿元,支持科技创新主体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辽宁实验室建设,保障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推进科技创新。筹措资金28亿元,支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数字政府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筹措资金152.5亿元,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支持深入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绿色发展。统筹使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济带、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和县域经济专项资金37亿元,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筹措资金300亿元,支持推进乡村振兴。设立200亿元辽宁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我省重点产业和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重达76.7%,10件民生实事所需资金保障到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省疫情防控支出143.9亿元,有力保障了疫苗免费接种、防控物资补助等需要。筹措资金29.6亿元,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援企稳岗,将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30%和60%分别提高至50%和90%,为14.7万户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16.1亿元,稳定岗位341.3万个。筹措资金230.4亿元,提升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等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救助以及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等方面待遇。筹措资金104亿元,支持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事业发展,全省72.1万学生获各类奖助学金,36.9万学生免除学费,9.8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筹措资金25.3亿元,支持健全医疗卫生体系。筹措资金68亿元,支持实施棚户区改造1109套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03个,为7.5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筹措资金2.2亿元,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4.积极主动作为,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省财政下达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710.3亿元,比上年增长24.7%,安排省级应急资金30亿元并全部下达市县,按日监测、精准调度国库资金,切实提高基层“三保”保障能力。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现债券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管理,推进“银政企”协作,缓释到期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落实中央和地方养老保险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完善基金缺口省市分担机制,统筹调度保费收入、中央财政补助、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地方财政补助等2849.5亿元,确保全省776.6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发放风险基本化解。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争取650亿元金融专项债券额度,助力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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