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9日
- 编辑:省财政厅国库处
- 来源:省财政厅
2023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推进支出管理提质增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实现了全省财政平稳运行,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据快报数反映(下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54亿元,增长9.1%。其中:各项税收收入1870.6亿元,增长12.4%;各项非税收入883.4亿元,增长2.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8.6亿元,下降14.5%。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5.6亿元,下降8.3%。
(二)财政收入执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与全国地方走势趋同。2023年,我省一季度开局良好,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自4月起,受上年同期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拉低基数以及经济恢复性增长带动影响,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5月达到顶点(14.5%),随着留抵退税逐步恢复常态,财政收入增幅相应有所回落。分季度看,一季度增长7.6%,上半年增长14.2%,前三季度增长9.7%,全年增长9.1%,总体走势前低中高后稳,与全国地方走势基本一致。
2.收入结构持续优化,税收拉动作用明显。自5月起,全省非税收入占比始终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全省各地区非税收入占比自6月起始终保持在40%以内,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全省税收收入连续10个月增长,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全省税收增量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比重分别为89.5%、102.9%、90.1%,税收拉动作用明显。
3.税收增长动能不足,收入稳增长基础不牢固。增值税增量占全省税收增量的122.7%,拉高全省收入增速10个百分点;受产品价格、销量、原材料成本等诸多因素影响,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利润降幅较大,尽管今年9月起企业所得税降幅有收窄趋势,但全年仍以-16.9%收官,降幅较大。从重点行业看,冶金业、金融业税收下降。
4.地区间收入不均衡,个别地区收入增长仍然乏力。14个市中,有1个市收入下降,6个市实现增长但低于全省平均增幅。沈阳、大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收入的56.3%,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两市收入增量占全省收入增量的73.2%,拉高全省收入增速6.6个百分点。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67.3亿元,增长4.9%。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69.9亿元,增长4.5%。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8亿元,下降16.3%。
(二)财政支出执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支出保持适当强度,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我省财政支出在上年高基数基础上保持了稳定增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67.3亿元,增长4.9%,其中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5%。基层“三保”得到有效保障,债务本息按时偿还,金融、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支出增速较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2.支持高质量发展,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梳理156项财政支持政策,统筹省以上财政资金近3000亿元,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筹措资金12.4亿元,支持开展科技基础研究、“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辽宁实验室高质量建设等。筹措资金7亿元,支持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筹措资金21亿元,支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筹措资金7亿元,支持数字政府建设。筹措资金614亿元,重点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50项重点任务及15项重大工程等,支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614个,支持地方政府债券项目501个。筹措资金6.8亿元,支持全面对外开放。筹措资金30亿元,支持“一圈一带两区”和县域经济发展。筹措资金188.1亿元,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筹措资金83.8亿元,支持“五好两宜”和美乡村、村内道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供水保障工程等。筹措资金75.2亿元,推动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筹措资金45.5亿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依托辽宁产业投资基金推进新设9只市场化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111.4亿元。将20亿元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吸引62.5亿元社会资本进入政府投资领域。筹措资金8.5亿元,帮助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3.坚持人民至上,支持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民生比重达76.5%。筹措资金94亿元,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筹措资金3089.9亿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筹措资金18.3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待遇。筹措资金117.6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640元和89元。筹措资金31.4亿元,支持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等。筹措资金107.1亿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双一流”建设等,支持建设教育强省。筹措资金38.9亿元,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自然灾害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等。筹措资金12.2亿元,支持开展宣传思想领域重点工作,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等。筹措资金47.1亿元,支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428个和棚户区改造1596套,为8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4.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提高应对财政运行风险的预见性和系统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构建“三保”闭环管理体制,明确县级“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设立“三保”库款保障户,确保“三保”支出优先足额安排。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专人专区联络机制,健全“线上线下互补、省市县乡联动”动态监控格局。下达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714.9亿元,提高县区财政保障能力,基层“三保”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跨部门联合穿透式监管机制。通过“穿透式”管理、专题部署、动态监控、提级通报、督导约谈等措施实现了暂付款只减不增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