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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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财政厅

2005年2月23日在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邴志刚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4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在中共辽宁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财政工作中,紧紧围绕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牢固树立财政经济观、财政法治观、财政绩效观,推进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大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据财政收支快报统计,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2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9%,按国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的口径,比上年增加102.7亿元,增长24%。其中:各项税收41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4%,增长20.6%;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2.9亿元,完成预算的136.3%,增长41.6%;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2.9亿元,完成预算的87.6%,下降13.8%;其他各项非税收入108亿元,完成预算的124.4%,增长35.2%。
  按照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财政经常性收入范围的界定,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为588.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
  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92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4%,比上年增加136.2亿元,增长17.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农业支出59亿元,增长34.7%;科技支出23.6亿元,增长17.9%;教育支出132.4亿元,增长23.4%。
  全省财政收支平衡的初步情况是:总收入来源为1149.8亿元,其中,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29.6亿元,中央财政各项补助428.8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170.6亿元,调入资金20.8亿元;总支出合计为1148.4亿元,其中,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920.6亿元,上解中央财政64.3亿元,按国务院文件调剂一部分城建税转作防洪资金0.3亿元,按现行制度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163.2亿元(其中当年结转专项支出为75.3亿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4亿元,增长39.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4亿元,增长42.6%。
  (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省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4%,按国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的口径,比上年增加22.2亿元,增长23.7%。其中,省市共享税种收入90.2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增长22.7%;其他各项非税收入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7%,增长27.2%。
  按照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财政经常性收入范围的界定,省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89.5亿元,比上年增长12.2%。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90.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7%,比上年增加30.2亿元,增长18.9%。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农业支出25.5亿元,增长67%(如果扣除中央财政一次性下达退耕还林专项补助欠拨资金等因素,实际增幅为27.5%);科技支出7亿元,增长17.9%;教育支出24亿元,增长27%。
  省本级财政收支平衡的初步情况是:总收入来源为620.9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5.8亿元,中央财政各项补助364.5亿元,原体制市上解等67.9亿元,调入资金3.3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69.4亿元;总支出合计为620.9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90.2亿元,上解中央财政39.6亿元,省对市财政各项补助333.6亿元,按现行制度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57.5亿元(其中当年结转专项支出为15.1亿元)。收支相抵,实现了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1亿元,增长18.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3亿元,增长21.3%。
  (三)2004年开展的主要财政工作
  2004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为完成收支预算任务,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积极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等税收优惠政策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政策,全省八大行业购入机器设备抵免增值税7.5亿元,提高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给企业让利近14亿元,出口退税78亿元,有效支持了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术进步,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增长。制定了《关于财政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提出了27项财政扶持政策。省财政建立了3亿元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和1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支持了85个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和一大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二是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辽西北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将其扶持政策享受范围由19县扩大到22个县,并对其他18个县实行了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环比增量返还政策。省财政对40个县增加税收返还4.3亿元,转移支付补助32.8亿元。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辽政办发〔2005〕1号文件下发各地执行,进一步加大了对县乡的扶持力度。三是积极支持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制定了《财政支持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提出了28项政策措施。全省财政对教育投入132.4亿元,在确保经费性支出需求前提下,重点用于改善农村基础教育办学条件、职业教育及实训基地建设、高校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等支出;对科技投入23.6亿元,支持了“一个中心”、“两大基地”、“三大产业”的重大关键技术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省校合作工程、海外学子创业、专利成果转化、信息产业和科学事业发展。全省财政还投入43.2亿元,重点支持了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2.加大财力投入,“三农”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全省财政投入85.3亿元,重点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税费改革等支出,促进了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其中,省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小城镇建设投入近10亿元,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对农牧渔业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投入7.7亿元,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三补两减免”政策,全省对种粮农民发放直接补贴5.58亿元,发放良种补贴1.53亿元,发放农机具购置及保护性耕作补贴1300万元,调动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并在大连、阜新、朝阳三市先行免征农业税,农民减负率达到50%以上;全省财政安排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资金近20亿元,保证了中央提出的“三个确保”目标的落实。
  3.着力保障民生支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得到较好解决。一是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全省筹集资金3.3亿元,解决了社会保障试点后3.4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并轨问题。全省筹集资金288.7亿元,保证了315.9万企业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151万城市低保对象低保金、88.5万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按政策发放。二是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全省筹集资金10亿元,促进110万人实现就业;开发公益岗位10万个,帮助10万名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全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7亿元,担保金额2.5亿元,促进1.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三是建立城乡救助体系。省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用于困难群体提高低保标准、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和冬季取暖、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特困户住房、爱心助残工程、敬老院建设等支出,126万人次得到救助。健全扶困助学体系,全省财政筹集1.1亿元,资助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省财政投入3.8亿元,用于采煤沉陷区治理,新建住宅及配套基础设施122万平方米,安置受灾居民1.3万户共4.1万人。省财政安排2亿元棚户区改造贴息资金,引导社会投资58.4亿元,改造棚户区336万平方米,改善了8.2万户共27万人的居住条件。省财政投入扶贫资金2.4亿元,与市县筹集资金共同使用,使农村40万人口脱贫。四是切实解决拖欠公教人员工资问题。省财政下拨资金12.5亿元,与有节余财力的市共筹集资金17亿元,确保了县乡按国家及省确定的标准足额发放工资,基本解决了2001-2003年公教人员工资拖欠问题。
  4.加强税费征管,财政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有效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大力清缴欠税,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改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和税款及时足额均衡入库;全年实现各项税收1027亿元,同比增长18.9%,其中地方税收411.5亿元,增长20.6%。各级财政及执收部门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通过编制部门综合预算、实行收支脱钩管理等措施,确保非税收入足额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增加了政府统筹财力。全省非税收入同比增长27.6%,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近35亿元。
  5.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公共财政建设有效推进。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建立了部门预算基础数据库、项目支出三年滚动管理数据库和非税收入数据库,前移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项目论证,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省本级报送人大的部门预算由上年的18个部门增加到省政府所属的40个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在省直30个部门中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达23.7亿元,增强了国库资金调度能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全省实施政府采购实际支出73亿元,节约资金9亿元,节支率11.8%。收支两条线改革继续深化,在巩固国土、教育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成果基础上,启动了交通、建设、水利、环保四个系统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2004年用于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政权运转、道路交通、城乡基础设施等公共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97.8%,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大幅度增长,公共财政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6.积极推进依法理财,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对财政预算的依法监督。完善了预算报告备案制度,按规定程序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收支政策调整、重大项目追加、预备费使用等情况,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二是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制定了《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实施意见》、《辽宁省财政厅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辽宁省本级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通知》、《辽宁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规程》及17项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等规章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采取措施,切实减少预算追加,2004年省本级一般性经费追加支出比上年明显下降,支出进度明显加快,预算收入进度均衡性明显增强。
  总的看,2004年是近年来预算执行较好的一年。但是,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全省财力特别是省本级财力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全省区域间财政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县乡财政困难问题仍比较严重。三是依法理财仍有差距,管理偏松、监督不力、资金损失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预算安排不足、追加多、结转大,以及项目支出缺乏论证等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四是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财政供养人口过多,专项资金分散,财力整合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5年预算草案
  2005年是全面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一年,也是圆满完成“十五”计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的逐步到位,为我省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随着我省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结构进一步改善,经济自主增长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全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态势。但是,经济运行中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基础不牢固,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繁重,价格上涨的压力依然很大,资源约束矛盾逐渐显现,就业再就业形势仍很严峻,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政策财政减收增支压力突出。从收入方面看,实施增值税转型和提高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等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农业税、足额保证出口退税、取消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将制约财政收入的增长;从支出方面看,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专项支出政策,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就业再就业,支持“三农”和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支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厂办大集体和资源枯竭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扶贫帮困等,都需要财政预算增加支出。
  据此,按照《预算法》和国家预算编制政策,全省和省本级2005年预算安排及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实施稳健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做大财政蛋糕,推进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政府财力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做出新的贡献。按照上述要求,省政府编制了200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全省预算草案  依据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4%左右等宏观经济预期指标,综合考虑税收及非税收入的增减因素和GDP与财政收入的弹性关系,本着积极稳妥的预算安排原则,2005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580.1亿元,可比口径增加57.7亿元,增长11%。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1)各项税收461.7亿元,增长12.2%。其中,增值税80.8亿元,增长4.8%;营业税163.7亿元,增长15.5%;企业所得税57.5亿元,增长15.3%;个人所得税33.7亿元,增长19.9%。(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3.6亿元,增长5.1%。(3)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2.5亿元,下降12.9%。(4)其他各项收入107.2亿元,增长6.4%。
  依据上述收入预算,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为638.5亿元,比上年增长8.2%。
  收入预算拟安排增长11%,是在综合考虑贯彻增值税转型等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的减收因素和税收正常增长的基础上测算的。2005年预计税收政策性减收28.2亿元,其中,实施增值税转型政策,预计影响地方税收9.9亿元;提高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预计影响地方税收7.4亿元;全省免征农业税,预计影响税收5.8亿元;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政策,预计影响地方税收5.1亿元等。上述减收因素大体影响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5.3个百分点。因此,如没有上述减收因素,依据2005年我省宏观经济主要预期目标,全省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增长16.3%左右。
  全省一般预算收入580.1亿元,加上中央财政经常性补助347.8亿元,收入总计为927.9亿元,扣除上解中央财政66.2亿元和按国务院规定调剂一部分城市城建税转作防洪资金0.8亿元,可供当年安排的预算支出财力为860.9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全省一般预算支出拟安排860.9亿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加61.4亿元,增长7.7%。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是:农业支出38.7亿元,增长8.5%;科技支出21亿元,增长8.4%;教育支出133.6亿元,增长8.7%。按照2005年预算政策,预算安排的增量财力主要用于保证政权运转、支持“三农”、就业再就业、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支出。
  全省支出预算增幅低于收入预算增幅,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务院改进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为减少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之间的差距,将中央财政的经常性补助资金等,纳入年初预算(而以前年度未纳入预算)。由于中央财政经常性补助资金基本为定额补助,从而致使支出预算增幅低于收入预算增幅。
  200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83.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83.4亿元。
  (二)省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全省收入预算安排和现行预算管理体制对省本级收入范围的界定,2005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123亿元,增长8%。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是:(1)各项税收99.2亿元,增长9.9%。其中:增值税27.9亿元,增长3.7%;营业税32.7亿元,增长12.8%;企业所得税21.2亿元,增长12.1%;个人所得税9亿元,增长16.8%。(2)其他各项非税收入23.8亿元,增长0.8%。
  据此收入预算计算,省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为95.5亿元,比上年增长6.7%。
  省本级收入增幅低于全省增幅3个百分点,是因为省本级收入主要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五项税种收入和省直部门非税收入构成,且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所占份额较大,而2005年全面落实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上述两个税种的减收,由此致使省本级收入预算增幅低于全省增幅。
  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23亿元,加上中央财政经常性补助215.1亿元和原体制市上解等57.7亿元,收入总计为395.8亿元,扣除上解中央财政39.5亿元、省对市经常性补助223.8亿元,可供当年安排的支出财力为132.5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2005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拟安排132.5亿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加8.2亿元,增长6.6%。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是:农业支出7.5亿元,增长7%;科技支出5亿元,可比口径增长6.9%;教育支出19亿元,增长6.8%。依据2005年预算政策,预算增量财力支出取向与全省相同。
  省本级支出预算增幅低于收入预算增幅的原因与全省一致。
  2005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85.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85.7亿元。
  上述全省和省本级收支预算的安排是积极而又稳妥的。在预算执行中,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努力消化政策减收因素,加快财源建设步伐,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三、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完成2005年预算任务
  完成2005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光荣而艰巨,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的总体工作部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2005年预算任务。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源监控,大力清缴欠税,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严禁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和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坚决制止抢税源、拉管户的违法征税行为,做到依法征收和应收尽收;加强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偷税、骗税,维护税收秩序。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范围,完善征管体系,加大收支脱钩管理力度,防止收入流失,增加政府统筹财力。三是加强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管。以私营、个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费征收的覆盖面,提高参保人员实际缴费率,落实保费征收计划,完善征缴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提高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豁免企业历史欠税等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财税优惠政策。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注重综合运用财税政策、财政贴息、担保等手段,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省财政拟安排3.9亿元贴息资金,重点支持“两大基地”和“三大产业”的技术改造、现代服务业发展、东北亚航运中心建设等;继续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发、省院校合作、海外学子创业、人才开发等项目;拟安排1.2亿元中小企业担保和发展资金,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融资环境;积极落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厂办大集体等有关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社会负担。二是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切实解决县乡财政困难。认真落实中央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三奖一补”政策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过完善财政体制政策、增加转移支付、减少专项上解、减免专项配套、支农周转金缓还、招商引资奖励、绩效评价等措施,进一步下移财力,加大省市对县乡的财政扶持力度。实行省对县共享税种定比增量返还政策,增加县乡可支配财力;省财政拟安排37亿元,用于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确保县乡工资发放和政权运转的转移支付补助;拟安排2.7亿元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用于激励县乡增加收入、精简财政供养人员和招商引资。全面实施财源建设工程,通过政策导向、资金拉动等措施,努力建设一批财源大县和税源大户,从而带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三是积极支持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及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高中建设、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和各类职业教育发展。增加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支持符合市场化发展条件的文化单位实施企业化转制;支持广播电视系统整合现有资源,增强广播电视发展实力;支持基层文化设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场所建设,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大财政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支持改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技术装备条件;支持重大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运动,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一是继续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省财政拟安排2.4亿元,重点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拟安排6亿元,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其中新增资金重点支持23个产粮大县发展粮食生产。二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省全部免征农业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因此减少的县乡两级财政收入,省市财政给予转移支付补助,确保县乡政权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等公共支出的需要。三是继续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调整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结构,全省粮食直补资金总量占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比重由40%调增到50%。
  (四)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一是继续做好财政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着力推进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开展,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多方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做好社会保障制度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衔接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平稳实施企业养老保险费降率工作,落实国家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政策;研究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的具体措施,把资源枯竭破产矿山退休人员纳入属地医疗保险统筹;进一步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着手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三是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安排用于社会保障资金总量不低于上年水平,年初预算增量财力和执行中的超收财力重点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失业救济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五)切实解决群众生活困难。一是增加财政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的投入,继续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医疗救助、住房援助、就学援助、临时救济等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城乡特困群众生活困难。二是增加财政改善特困群众居住条件的投入。省财政拟安排6亿元,通过建立科学的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支持采煤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和解决困难群众冬季取暖问题。三是增加财政扶困助学的投入,保障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学生免费就学;通过建立奖学金等专项资金,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及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实施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及“爱心助学”财政补助政策,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四是增加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和移民扶贫。五是进一步完善确保公教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医药费发放的长效机制,实现当年不拖欠,并逐步解决历史形成的工资陈欠。
  (六)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一是积极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的各项规定,构建法治财政的运行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积极开展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增强对政府理财行为的有效制约;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实现阳光下理财。二是依法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管理。足额安排年初预算,切实减少执行中的预算追加;提高政府职能部门专项资金支出效率,加快拨付进度,减少带项结转;2005年追加公用经费预算支出的金额比上年减少40%,当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结转比上年减少50%。三是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开展对县乡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县乡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贯彻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全面落实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和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编制政府债务预算,完善政府债务监控体系,进一步落实偿债责任制,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七)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一是加大预算编制改革力度。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继续完善支出定额标准,合理安排符合公共事业发展规划的项目支出,提高年初项目预算的到位率。强化基础信息和项目库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快市县预算编制改革步伐,力争用两年时间在所有市县全面推行规范的部门预算。二是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省直所有部门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直部门上半年选择20-30个启动试点,力争年底前全面展开;县级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公教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三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大收支脱钩管理力度,强化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增加政府统筹财力。四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集中采购执行机构与财政部门的分离工作,使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彻底分开;完善采购程序和方式,加强集中采购的管理与监督;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确保同比增长20%。五是推进县乡财政性资金统一核算,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继续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建立健全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八)整合财力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全面整合政府财力资源。通过整合各类专项资金、资源性资产、政府非经营性资产、清收政府债权、重新界定财政供给范围、做实各项非税收入等措施,集中财力确保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各项重点支出。二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解决财政资金“缺位”和“越位”问题,增加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公共支出,清理和压缩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各项开支,对能够通过市场取得收入的事业单位,要退出财政供养范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三是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中共辽宁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为圆满完成2005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和谐辽宁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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