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县区预算审核 优先保障“三保”资金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 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来源:省财政厅

  开展县区“三保”预算审核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国家“三保”优先保障的具体举措。省财政厅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省100个县区组织开展了“三保”预算审核,对县区财政预算进行再梳理、再审核,督促县区优化预算安排,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筑牢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基础。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制度先行,出台《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等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预〔2021〕274号),明确审核的范围、步骤、内容、程序,提高“三保”预算审核实效。

  二是明确范围标准。印发《2021年辽宁省“三保”保障清单》(辽财预〔2021〕264号),将项目进一步细化,建立统一的“三保”和必保刚性支出项目目录,进一步明确地方“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并将县区“三保”预算编制表嵌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统一项目内容、统一测算标准,确保预算审核有范围、有标准、有依据。

  三是严格审核预算。在市级初审的基础上,省级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县级人代会草案以及上年度“三保”实际执行情况,对“三保”预算逐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三保”范围、标准落实各项支出政策,是否按规定将“三保”需求县级负担部分全部列入预算,是否存在应保未保、降低保障标准的事项。

  四是做好预算调整。根据审核结果,对未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的县区,督促做好预算调整优化,足额安排“三保”预算,确保“三保”不留硬缺口;同时,要求各县区在执行过程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执行中优先保障“三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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