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扶贫办、建委(局):
根据国家关于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使用与管理,结合我省实际,我们重新制定了《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