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2015年辽宁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5日
- 编辑:技术支持团队
- 来源:省财政厅
辽财人〔2011〕474号
各市、绥中县财政局,厅内各单位:
现将《2011-2015年辽宁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1-2015年辽宁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财政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部署,推进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财政部印发的《全国财政系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以及《辽宁财政“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全省财政工作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成效突出
“十一五”时期,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工作部署,按照《2006-2010年辽宁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了财政干部队伍素质,为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五年来,除经常性的讲座、报告、专题辅导、网上在线学习等形式外,全省财政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68期,培训财政干部53248人次,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教育培训任务,我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单位。
(一)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培训,财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将思想政治教育摆在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位置,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广大财政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广泛开展了理想信念、理财宗旨、党风党纪等教育,广大财政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不断增强。
(二)紧密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大局开展业务培训,财政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服务大局,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了以财政学、会计学、预算实务、财政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培训,以财政改革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业务培训,以强农惠农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广大财政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断增强,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的水平不断提高。5年间,全省财政系统共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269期,培训财政干部13392人次;举办各类专项业务培训班399期,培训财政干部39856人次。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教育培训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密联系财政工作需要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推进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了教育培训的生机和活力,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干部参加培训的内生动力,从而推动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
(四)不断强化管理,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围绕计划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等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体系,并注重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推动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不断加强基础建设,教育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夯实教育培训工作基础,大力加强师资、教材、基地、信息化等基础建设,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从而提高了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为全面完成各项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制约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财政干部培训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对财政干部教育培训重视程度不够、教育培训工作发展不均衡、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激励约束刚性不够、优质培训资源相对短缺、干部学习内生动力不足等诸多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单位仍比较明显。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发展。解决这些问题,是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同的责任,需要共同努力,深入研究。
二、“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攻坚时期。正确分析和认识“十二五”时期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于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和改进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历史性任务对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省委、省政府结合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提出了“增量带动结构优化,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发展保障民生改善”的科学发展理念和工作思路,给财政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和任务。如何完成好这些课题和任务,是广大财政干部面临的新考验,同时也对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科学分析当前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在推动辽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培训。通过培训,帮助干部提高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增强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本领。
(二)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对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辽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为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同时也使财政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如何有效发挥财政的调控职能,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财政政策研究,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如何提高财政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准确把握财政改革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如何正确认识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进一步增强财政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等等,都对财政干部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找准定位、把握需求,紧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扎实做好财政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政干部专业素质,以此推动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
(三)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新目标对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财政部党组结合财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实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新要求,这既是对财政管理全方位的要求,更是财政管理工作的基本努力方向。对照这一要求和目标,全省财政干部无论是在思想认识、管理能力方面,还是在知识结构、专业素质方面,以及对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的掌握方面,都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要求。教育培训工作作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这一工作目标,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务求取得实效。
(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新任务对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省委和财政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实施意见,这些纲要和意见都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特别是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是我们党第一个全面部署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规划性文件,标志着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已经进入重点突破、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和财政干部的实际,不断推进改革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三、“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全国财政系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促进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财政事业科学发展、为财政干部成长成才服务,切实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全面完成。到2015年底,全省财政系统完成新一轮全员轮训任务。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培训财政干部人数不少于干部总数的20%;连同参加地方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财政干部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学习的时间不少于7天;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的累计时间,处级以上干部不少于3个月,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少于2个月。
——干部教育培训改革不断深化。干部教育培训理念、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培训手段的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与财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相适应、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形成。
——干部教育培训成果明显提高。通过教育培训,财政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本领明显增强,科学文化素质、财政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得到新的提高,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风进一步弘扬。
(三)总体要求
——服务大局,紧扣需求,着力强化针对性。坚持以干部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针对工作岗位要求和财政干部全面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为科学发展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突出能力,确保质量,着力增强实效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能力建设、学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培训质量评估,提高培训效益,努力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
——突出重点,均衡发展,着力提高统筹性。着力解决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的问题,大力加强县乡基层财政干部培训力度,统筹推进培训工作,促进不同类别、不同层级财政干部培训全面均衡发展,保障财政干部接受培训的权利。
——依法培训,改革创新,着力增进科学性。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保证培训任务完成;遵循培训工作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推进培训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实现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四、“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切实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培训。坚持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财政干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重点加强科学发展观培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国情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精神境界。抓住建党90周年、召开党的十八大等重要契机,深入学习党的辉煌成就和经验,加强党性教育,使广大财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增强为党分忧、为国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围绕加强财政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切实抓好岗位培训。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围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整合政府财力资源、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等财政热点和难点问题,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财政干部岗位培训,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继续实施财政干部岗位资格管理制度,将新进入财政部门从事财政业务工作的干部和所有乡镇财政干部纳入岗位资格管理制度范围,其中,新进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的业务干部一般应在一年内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乡镇财政干部应在2015年底前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干部,不得继续在财政业务岗位工作。
(三)围绕服务财政工作大局,切实抓好专项业务培训。坚持教育培训工作“为财政科学发展服务、为财政干部健康成长服务”的方针,密切关注财政改革动向,主动把财政核心业务纳入教育培训中,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将改革急需、工作急需的政策知识培训到广大财政干部,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确保各项财政改革顺利进行,努力实现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协调统一。
(四)围绕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切实抓好职业道德培训。坚持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有计划、分层次地在财政干部中开展职业道德培训,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窗口单位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财政干部的培训,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自觉践行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五)围绕推进财政支农政策落实,切实抓好农村财会人员培训。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农村财会人员实际需求,以宣传财政支农政策和解决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广泛开展财政支农政策、涉农法律法规、财政财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推动各项财政支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村级财会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创新
(一)进一步更新培训理念,增强创新力。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创新的眼光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用创新的思维谋划教育培训工作,用创新的方法解决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理念,把教育培训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从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事关财政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跳出财政看财政,跳出培训办培训,努力构建开放式、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化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着力创新培训内容,增强实效性。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紧密结合财政干部岗位职责要求,广泛了解和掌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培训需求,突出干部岗位特点,在坚持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财政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逐步将培训内容拓展到领导能力、创新思维、心理健康等诸多方面,不断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增强约束力。不断推进教育培训机制创新,调动干部学习内生动力,鼓励干部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推进财政干部岗位资格制度取得的成果,切实将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完善自主选学机制,建立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财政干部参训新机制,注重发挥网络培训自主选课平台的作用,广泛利用各种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按需自主选学。完善培训考核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干部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期间的表现、掌握培训内容的程度以及研究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确保培训取得预期效果。完善质量评估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制度办法,加强对培训机构及其培训质量的评估和跟踪问效,对干部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方式的有效性、授课教师的适应性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并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提出要求和建议,推动干部教育培训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四)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吸引力。紧密结合财政干部自身特点,把握成人教育培训规律,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完善教学手段,增强培训吸引力。进一步完善培训形式,广泛利用系统内和系统外各类培训资源,采取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对财政干部进行全面培训。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结合财政干部实际,在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的同时,大力推广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教师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发掘学员丰富的实践经验,鼓励学员自主探索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提高创新能力。不断丰富教学手段,善于将传统教学方法与现代教学手段有机结合,广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技术,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现代化水平。
六、大力加强“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基础建设
(一)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的师资力量,有计划地选聘一批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企业高管人员和各级财政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担任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专、兼职教师,并注重从树立现代培训理念、运用现代培训模式、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加强师资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着力加强培训教材建设。紧紧围绕辽宁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突出理论性、注重实用性、增强可读性的原则,着眼于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分层次编写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教材和讲义,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
(三)着力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继续坚持定点培训制度,合理规划和精心选择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管理,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制定和完善培训基地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师资、后勤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培训保障能力。
(四)着力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对重点培训项目,优先予以保障,并逐步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与财政收入的同步增长,确保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着力加强培训管理者自身建设。通过召开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举办培训管理者培训班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培训管理者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政治理论、财经业务知识和培训工作业务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思维方式。
七、切实加强“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十二五”时期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党组的科学决策上来,把推进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培养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的重要任务,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党组(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成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宏观指导作用,定期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及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从机构、人员、经费等多方面对教育培训工作予以支持。
(三)切实健全完善培训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协调配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省财政厅负责拟定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厅机关(含直属单位)干部、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局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及全省财政专项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财政部举办各类培训班学员的选派工作;负责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检查评估等工作。各市财政局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地区中层以下干部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上级财政部门举办各类培训班学员的选派工作;负责本地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在市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干部以及本地区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上级财政部门举办各类培训班学员的选派工作。
(四)切实加强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训班管理制度,严格培训班的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严守财务纪律,坚持节俭办学,严禁以培训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要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注重学风建设,以管促学,引导学员认真研究和思考问题。对培训过程中违反规定,给财政部门形象造成严重影响和恶劣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