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9年随机抽取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5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二
- 来源:省财政厅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于2019年11月底前结束。具体对每个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我厅通过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了30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 现将检查名单公示如下:
2019年随机抽查30家会计事务所名单
序号 |
事务所名称 |
序号 |
事务所名称 |
1 |
营口全信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16 |
辽宁天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
沈阳金言颐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17 |
辽宁国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3 |
辽宁昱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8 |
辽宁华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4 |
辽宁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9 |
鞍山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5 |
辽宁和谐平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 |
阜新瑞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6 |
大连鼎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1 |
辽宁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7 |
辽宁天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22 |
东港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8 |
辽宁中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3 |
朝阳正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9 |
大连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4 |
大连鸿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0 |
辽宁宁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大连懿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11 |
辽宁华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6 |
辽宁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12 |
辽宁海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7 |
辽宁泽惠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13 |
辽宁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8 |
沈阳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14 |
阜新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9 |
辽宁广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15 |
葫芦岛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30 |
辽宁中鼎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本次监督检查由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监督检查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保持设立条件、执业质量、会计信息质量、业务报备等情况;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重点加大对风险意识淡薄、自查整改不到位、恶性低价竞争、挂名执业、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力度。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指定专人协助检查工作,按要求及时为检查组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对拖延、推诿、阻挠或拒绝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严肃处理处罚。请上述各事务所务于10月11日前,将单位名称、有效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发至公共邮箱22830814@163.com,并做好接受检查相关准备工作。检查组进点后需向检查组提供以下资料:
1.会计师事务所总体情况报告,应包括保持设立条件、分所情况、相关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业务范围及2018年度收入情况、执业质量及自查自纠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2.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包括分所);
3.质量控制体系等相关制度;
4.业务清单及相关审计业务工作底稿;
5.业务报备情况(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
6.注册会计师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退休证原件;
7.社保缴纳资料;
8.2018年度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相关会计资料;
9.注册会计师若不能亲自到检查现场核实确认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底稿时,须提供不能到达现场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机票火车票、住院通知等)及代签字授权委托书;
10.其他资料。
联系人:赵淑平 张晨
联系电话:024-22835036 024-22702780转5311
辽宁省财政厅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