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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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资产管理处。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省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政策,承担省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负责省本级资产配置,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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