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处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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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政法处。承担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监狱)、安全、人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政法以及国防领域地方财政事权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统管省以下(不含沈阳、大连)法院、检察院经费,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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