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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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金融管理处。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PPP财政相关工作,代省政府履行省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省属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市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监管,负责对接国家有关基金,指导监督省级相关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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