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屯堡路建设的建议》(109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4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一
  • 来源:省财政厅

 

  刘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屯堡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国家出台的对农民自愿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给予财政奖补扶持的政策,目的是建立健全“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

  从2012年起,为加强我省农村村内道路(村内道路是指国家村通油路工程以外的行政村内通屯连户道路,包括行政村自然屯与自然屯之间的道路、自然屯内巷道)建设,切实解决老百姓出行难等问题,省政府决定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开展村内道路建设,修建沥青或水泥路面,并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快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所需资金,省以上财政承担70%,市、县财政承担30%。其中,对15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以上财政承担80%,市、县财政承担20%。

  经过多年实践和逐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广受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广大农民的赞誉和拥护,已经形成了上下普遍欢迎、层层环环相扣的有效运行制度和机制,具体体现在八个“明确”上,即明确村民与政府的关系、明确政府和部门责任、明确村民意愿与奖补资金使用关系、明确奖补资金分担比例、明确资金分配及项目审定办法、明确公开内容及监督方式、明确项目建设时序及奖补资金支付程序、明确工作督导和绩效考评方式及办法。

  2012-2016年,各级财政已累计投入奖补资金76.5亿元,平均每年投入奖补资金15.3亿元,其中,省以上投入57.2亿元,市县投入19.3亿元,已累计在8000多个行政村修建了村内沥青或水泥路面道路2.6万公里,村内桥梁3.1万延米,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广大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为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面貌改善,以及农民群众出行提供了良好便利的交通条件。

  从丹东的情况看,2012-2016年,全市已累计投入财政奖补资金5.29亿元,其中,省以上财政投入3.7亿元,所占比重达70%,已累计修建村内道路2198.6公里。

  2017年,我省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为此,省财政已于2016年12月初,提前将2017年省以上奖补资金下达市、县,其中,对丹东市8386万元,增长6.3%。这样既方便了各县区利用农民冬闲和春节期间农民工返村过年组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民主议事和筹资筹劳,编制村内道路项目计划,以及开展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又能够确保当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建设于5月中旬按时开工,10月底前按时完工。

  长期以来,我省农村特别是村内公益设施建设十分薄弱,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依然简陋,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较为缓慢。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广大农民对提高生产生活质量的愿望与日俱增,对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的愿望愈加强烈,对加快村内户外公益设施建设的愿望十分迫切,特别是道路硬化、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等。尽管各级财政逐年增加“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投入,但相对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需求而言,仍有非常大的差距,需求与投入之间的矛盾还很突出。因此,我们也将积极向财政部反映辽宁省实际情况,努力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不断提升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改善农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与完善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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