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加大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政策的建议》(132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一
- 来源:省财政厅
王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财政对抚顺市资源枯竭转型等方面的支持
抚顺市作为我省典型的资源枯竭地区,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和关注抚顺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精神,不断加大对抚顺市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帮助抚顺市加快经济转型,接续替代产业不断壮大,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省财政从2007年起实行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2009年-2016年八年间,省财政共计下达抚顺市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42.3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及民生、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方面,缓解了因资源枯竭而积累的社会矛盾,切实减轻了转型的压力。二是资源枯竭转型基金。根据《辽宁省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基金管理办法》(辽财预〔2013〕720号)。2013年以来,省财政共计下达抚顺市资源枯竭转型基金0.6亿元,用于全面推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均衡性等财力性转移支付。省财政在测算均衡性转移支付时,已经考虑资源枯竭因素,加大资源枯竭地区财力缺口,从而增加对资源枯竭地区的均衡转移支付补助规模。2016年,省对抚顺市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达到16.7亿元,比上年增长51.9%,此项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极大缓解了抚顺市财政收支矛盾,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财政支付风险,实现全年收支平衡。
二、采取综合措施帮助抚顺市实现经济转型
(一)关于矿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近年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一直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抚顺予以支持,组织实施了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和西露天矿边坡综合治理等生态治理示范工程,抚顺的矿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会同省国土厅安排抚顺西露天矿南邦滑坡变形监测经费1395万元,对西露天边坡滑移区域和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影响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二是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开展采煤沉陷区居民房屋受损情况调查摸底和编制避险搬迁方案,争取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75亿元,支持抚顺开展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完成了抚顺西露天矿地质灾害区6141户居民避险搬迁安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998年以来,在抚顺市自身努力的基础上,省通过补助、调剂、借款等方式帮助抚顺市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2016年,省以上财政对抚顺市养老保险基金补助29.1亿元,借款14.8亿元,合计占抚顺市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比重高达39.8%。关于养老金缺口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出台了《辽宁省企业养老保险收支管理意见(试行)》(辽委发〔2016〕19号),筹备建立了省养老保险风险基金,此举将为我省包括抚顺市在内的各市应对养老金支付风险提供有力支持。另外,我省就发行政府养老债券,缓解养老金发放压力问题,积极向国家有关方面反映,寻求统筹研究具体解决办法。恳请国家相关部门针对辽宁的特殊情况,作为“十三五”过渡性政策,在辽宁进行制度法规创新,率先进行养老保险专项债券发行试点,帮助我省有效解决养老金发放总量及当期缺口。
(三)关于厂办大集体企业遗留包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推进我省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工作,迅速开展了厂办大集体企业情况调查,了解厂办大集体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测算改革成本,研究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可能遇到或引发的相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全面启动我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做好了前期基础性的准备工作。为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2016年,省财政厅随同省政府领导或由厅领导带队,先后四次赴财政部进行汇报,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政协、国家发改委等国家有关部委赴辽宁调研的契机,反映我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恳请国家充分考虑我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支持力度。2017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资金支持,省财政厅于3月27日由厅领导带队再次赴财政部进行汇报,恳请财政部充分考虑辽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实际困难情况,在现行“普惠”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我省特殊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继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为稳妥推进我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创造条件。
(四)关于政府性债务负担。省财政督促指导相关部门,通过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发行置换债券等途径,有效化解和延缓政府存量债务。一是按照省政府督导相关要求,将化解政府债务、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等情况列入对各市督导范围,建立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激励约束制度体系,定期对各市进行考核,并将结果进行通报。二是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各市加快组建企业集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处置闲置资产等工作,并有效利用置换债券、偿债准备金等方式化解防范支付风险。三是与我省债券承销团成员积极沟通,增强各金融机构购买我省地方政府债券的信心和积极性,做实做细债券发行准备工作,确保债券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今后,省财政厅将结合抚顺市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其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逐步加大对抚顺市的各类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促进抚顺市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非常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与完善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