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养护投资的建议》(144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一
  • 来源:省财政厅

 

  

满金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养护投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国家出台的对农民自愿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给予财政奖补扶持的政策。从2012年起,为加强农村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切实解决老百姓出行难等问题,省政府决定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开展村内户外道路建设,修建沥青或水泥路面,并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快新农村建设。

  从抚顺县情况看,2012-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财政奖补资金累计总规模为20809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奖补资金达到了14567万元,共修建村内道路651.7公里。2018年,抚顺县一事一议村内道路计划153.9公里,其中,省以上财政投入2292万元。

  关于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养护问题,目前我省政策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维护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对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并承担日常管理和管护责任。近年来,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厅对一事一议项目的维护也进行了调研,并于2014年实施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工作,这一政策可以适当解决村内道路日常管护问题。今后,随着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深入推进,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事一议项目的维护问题将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们也建议各乡村在基层党委政府领导下更多地发挥村两委作用,更好地借助村集体经济和村民的自主参与管理,自觉形成宜居乡村人人建设人人维护良好局面。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与完善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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