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完善村级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助推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118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一
- 来源:省财政厅
张积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村级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助推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国家出台的对农民自愿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给予财政奖补扶持的政策,目的是建立健全“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该项政策是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
2010年,我省被列为全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省份并在全省全面开展。当时我省具体奖补政策是:各级财政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户外村内道路、小型水利、环卫设施、文化活动场所、植树绿化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结合农民筹资筹劳情况,予以奖励性补助,所需财政奖补资金省以上财政承担70%,市、县财政承担30%。对15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以上财政承担80%,市、县财政承担20%。
从2012年起,为加强我省农村村内道路(是指国家村通油路工程以外的行政村内通屯连户道路,包括行政村自然屯与自然屯之间的道路、自然屯内巷道)建设,切实解决老百姓出行难等问题,省政府决定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开展村内道路建设,修建沥青或水泥路面,其中:路宽3米的村内道路,各级财政平均每公里补助20万元;路宽3.5米的村内道路,平均每公里补助25万元;路宽5米的村内道路,平均每公里补助35万元。
2013年,按照财政部要求,我省开展了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主要是实施“六化”项目建设,即开展村内道路硬化、村庄亮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村庄绿化和管理优化等项目建设。其中,“道路硬化”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实施,“管理优化”结合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为主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实施。各级财政对每个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建设补助100万元(不含道路硬化和管理优化项目)。2016年,按照省政府要求,我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围绕重点乡村旅游区域、高铁高速沿线两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周边的行政村,进行集中连片打造,并编制了全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中长期滚动规划(2017-2024年),分年度逐步实施。
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均实行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市省备案的管理制度。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每年3月底,市、县编制完成当年具体项目计划,5月中旬前完成招投标工作,5-11月份项目实施,11月底前当年项目全部完工。
2012-2017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奖补资金171.7亿元,其中一事一议村内道路投入93亿元(中央财政38.2亿元、省本级30.6亿元、市县24.2亿元),带动筹资筹劳和其他投入近40亿元,在8000多个行政村(占除大连市外的全部行政村数的80%以上)修建村内沥青或水泥路面道路近3.24万公里,修建桥梁3.48万延米;美丽乡村建设投入18.7亿元(中央财政3.7亿元、省本级10亿元、市县5亿元),带动农民筹资筹劳和其他投入近1.7亿元,在全省1939个行政村开展了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建设,其中,累计安装太阳能路灯13.1万盏、修建垃圾箱等设备3.9万个、文体活动场所257.8万平米、文化墙201.9万平米、村内道路边沟和水渠2806.6千米等。
2018年,全省继续开展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建设,经汇总县区上报计划,一事一议村内道路计划里程6290公里,300个美丽乡村计划安装太阳能路灯2.04万盏、垃圾箱等设备3206个,修建村内路边沟和水渠227千米、文体活动广场33万平米、文化墙47.5万平米、公共厕所143个、植树33.5万株等。
对您提出的建议:一是每村设专人负责一事一议事务。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明确规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议”字当先,规范实施村民民主议事制度,这是开展一事一议的前提和基础。日前,开展一事一议的行政村,都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包括项目文本制作、民主议事和筹资筹劳、项目监督、公开公示等。同时,要求充分发挥一事一议民办公助和财政奖补“四两拨千斤”机制作用,鼓励农民和社会各界投入到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规范政府招投标行为,加强村民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均实行由乡镇政府或县区部门组织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开招票等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且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了县区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行政村“两委”,以及聘用的监理单位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外,还要成立村民监督小组,实时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另外,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包括建设项目、建设标准、资金来源和使用、招投标、参建单位、工程进度和质量、交工验收等,都向社会和农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和村民监督。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资助范围。我省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实行普惠制,除大连外的所有行政村均可申报;美丽乡村建设实行有条件选取,开展的是除村内道路建设以外的其他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随着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级财政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四是简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手续。2014年,省财政厅修改和完善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办法,对行政村项目申报手续进行了简化,民主议事材料、筹资筹劳等情况不再体现在申报文本中,文本留存在乡镇和行政村,不再上报县财政。这些规定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行政村的负担和成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提高县区审批和资金使用效率。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与完善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