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增加农村组道建设的建议》(024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一
- 来源:省财政厅
郎庆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组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建设高度重视,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加强与省交通、农业、水利等主管部门配合,推进全省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我省广大农村百姓出行难问题。2009年,我省作为全国第一批实现全部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省份,完成了“村村通”工程。从2012年起,省政府决定利用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在全省开展村内道路建设(是指国家“村村通”油路工程以外的村民组间连户道路,包括行政村内组与组之间的道路、组内巷道等),并将其作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民生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从2018年起,又将其纳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推进。
一、关于“加强交通、移民、发改等部门对农村组路的投资力度,力争在完成组组通道路硬化的基础上,尽快实施户户通道路硬化”问题
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建设。截止2019年底,财政、交通等部门共投入资金186.2亿元。一是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奖补资金126.2亿元,其中省以上财政投入93.3亿元,带动市县财政投入32.9亿元,带动村民筹资筹劳和其他方式投入近40多亿元。财政补助标准为:路宽3米的村内道路,平均每公里补助20万元;路宽3.5米的村内道路,平均每公里补助25万元;路宽5米的村内道路,平均每公里补助35万元;村内道路桥梁项目,平均每平米补助2000元。所需资金省以上财政承担70%,市、县承担30%。对15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以上承担80%,市、县承担20%。目前,在全省8000多个行政村(占除大连市外的全部行政村数的80%以上)修建村内沥青或水泥路面道路近4.5万公里,修建桥梁4.2万延米,有效地改善了村内交通状况,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物流发展,增加了村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二是交通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累计安排资金60亿元,重点围绕精准扶贫、村通硬化路提质、行政村连通等方面,修建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0.4万公里,其中有铺装路面里程7.9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2.3万公里,实现了撤并村、村委会、小学等重要节点全部硬化,有效解决了1043个贫困村、45.2万名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百姓出行更加安全便捷。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的农村交通网络。
二、关于“在村民自愿原则下,乡镇村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政策,用民主方法筹集资金,财政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拨付专款资金,按照组路里程,适当雇佣专人进行维护”问题
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辽宁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县级政府是“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本着建养并重的原则,认真落实养护责任;逐步健全完善“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管护机制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将日常养护与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不断满足农业农村生产发展和生活水平提升的需要;积极利用筹资筹劳、社会捐赠和财政补助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已建成的“一事一议”村内道路的管护,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对发现破损的村内道路(桥梁)等设施、设备,要立即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结合推行“路长制”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通自然村(组)路养护,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体系和专群结合的管养运行机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让农民群众更多参与组路管理与养护。
三、关于“采取多法筹资举措,采取城市支援农村、机关支持基层、干部支持农民的方式和动员帮扶单位、社会力量捐款捐物,缓解农村组路修建资金矛盾”问题
我省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提出的“交通建设项目要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创新农村组路建设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渠道。同时,积极探索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逐步建立财政奖补、农民筹资筹劳、部门投入整合、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的村内道路建设机制。今后,我们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加快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特别是组路建设步伐。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农村交通建设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与完善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