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优化辽宁省膨润土行业管理的建议(第1104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5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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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景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辽宁省膨润土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我省膨润土资源税税率较低,造成我省膨润土资源安全受到威胁、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压力较大等问题凸显。为充分发挥资源税对保护膨润土资源的杠杆效应,遏制膨润土资源盲目开发、过度开采,确保资源安全,今年年初,我厅会同省税务局对全省膨润土的大、中、小型企业开展了实地调研,在对税额、税负、利润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调整膨润土资源税税率的相关建议,并将调研情况及建议上报了省政府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后续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膨润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优化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厅将持续做好相关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财税政策对加强膨润土资源保护的积极作用,促进全省膨润土行业健康发展。

  

   人:伊峰

  联系电话:15040192577

  

  省财政厅

  2024513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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