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已批文公布专项资金落实问题建议(第147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5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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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已批文公布专项资金落实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率具有较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
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及拨付情况
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把党的领导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各方面,督促基层财政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预算分配下达及资金拨付,全力保障“三保”、债务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地区深入了解情况,发现个别地区确实存在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问题,经认真研究分析,主要原因为:一是项目储备质量不高。个别地区因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单位未按规定报送资金使用计划,项目主管部门计划任务下达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拨付。二是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因项目主管部门未能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造成预算指标未及时分配下达,导致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拨付。三是财政运行比较困难。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国库库款始终处于低位运行。部分地区国库资金优先用于保“三保”、防风险支出后,库款余额难以短期内满足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导致滞拨专项资金。
二、已开展工作及下一步打算
省财政厅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建议,坚持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持续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强化资金监管,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督促加强项目储备。今年3月,省财政厅已启动2025年预算项目入库工作,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督促各部门、各地区提升常态化、动态化储备项目意识,做好优质项目储备和优势项目补充,提高资金分配与项目需求的匹配度,切实解决“钱等项目”问题。
二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通过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调整优化省级支出结构,将更多的省级财力下沉到基层,尤其是财政运行困难地区,进一步增强其财力保障能力。
三是督促各地区科学编制预算。近年来,省财政厅持续加大对各市、县区预算编制审核力度,督促各地区按照底线思维、量力而行和讲求绩效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领域支出。
四是加快预算分配下达。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市、县区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要在30日内完成资金下达工作。同时,我们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提前修订、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优化项目申报、遴选、评审、确定、批复程序,缩短资金分配时间,全力推动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早定快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五是精准调度国库资金。统筹做好国库资金调度管理,制定科学合理调度资金方案,实时监控各地区库款余额,针对个别地区因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高峰期或抢险应急等原因,出现的临时应急性资金紧张,省财政厅给予及时资金调度。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各地区库款管理,通过实施财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六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从2020年开始,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财政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目前,已实现中央、省、市、县乡联网贯通,改变了以往手工拨款送票的方式,财政资金从分配到支付全部通过一体化实施,加快了资金拨付工作效率,为用款单位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七是建立调度通报工作机制。针对财政资金拨付滞后问题,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审计厅等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中央、省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建立“重点项目清单”,按季调度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对预算执行率低,滞拨专项资金整改不力的地区,加大在全省范围通报力度,并结合实际建立“黑名单”,在项目安排及资金调度方面实施必要的惩罚性措施。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代理银行日常考核管理,督促其落实法定责任,按照支付指令及时拨付资金,对个别提示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银行,纳入管理“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取消其代理银行资格。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省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王云
联系电话:13940266908
省财政厅
2024年5月16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