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根据企业提高 员工工资水平的幅度给予企业不同程度的 税收减免(减税涨薪)政策建议(第1593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5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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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冰代表:

  您提出的根据企业提高员工工资水平的幅度给予企业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减税涨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多次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摆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位置,坚持“三企联动”“三资齐抓”,全力打造优化环境“升级版”,制定出台一系列稳经济、惠企业政策举措,举办全省民营经济大会、民营企业早餐会、全国知名企业助力辽宁振兴新突破高端峰会等活动,选派万名领导干部扎实开展助企帮企,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问题,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省各相关部门紧密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大力推进共同富裕,确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一是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我省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档于2024年5月1日分别调整为2100元、1900元和1700元。二是加强集体协商指导,指导企业和职工对劳动报酬、工资调整方式、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问题进行协商,通过协商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水平。三是推广指导省内各类企业应用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和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推动建立多职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以体现技术和技能价值为导向的科技人才、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优化企业科技人才、技能人才收入分配结构,提高科技人才、技能人才薪酬水平。

  同时,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出系列税费优惠政策,2021年实施“减税降费+缓税缓费”,2022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稳企业保就业、稳预期促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下一步,我省各相关部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更实作风、更大力度、更优举措落实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更好促进高质量发展,出台更多惠企利民政策措施。

  

   人:伊峰

  联系电话:15040192577

  

  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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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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