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省财政全额拨付深度贫困地区营养餐地方配套资金问题的建议》(133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4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一
- 来源:省财政厅
董凤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省财政全额拨付深度贫困地区营养餐地方配套资金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并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工作作为2019年着力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了《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经省政府同意,将于近期印发。《工作方案》中明确了在建昌县等15个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建昌县等15个县中小学食堂(伙房)建设或改造(指未达到供餐条件的学校)所需资金由省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不需要市、县政府配套。此外,省财政按在校生每生每天4元,全年200天的标准给予伙食补助。
为确保建昌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19年3月初,省财政厅已下达建昌县食堂建设改造资金2003.5万元(资金需求的50%部分),剩余资金将根据食堂建设改造进展情况及时拨付。
下一阶段,省财政厅将密切跟踪建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全力支持建昌县未达到供餐条件中小学新建或改造食堂,力争在2019年9月1日前完成建设工作,并从秋季学期起,实现统一供餐。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与完善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