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合理增加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建议》(148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4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一
  • 来源:省财政厅

 

  

刘广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增加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政府债券额度有关事宜

  2019年,财政部核定我省新增债务限额208亿元,比2018年增加58亿元,增长38.7%,虽然增幅较高,但与全国新增债务限额3.08万亿元相比,占比较小。我省新增债务限额规模较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省新增债务限额基数小;二是可偿债财力规模占比低;三是债务风险指标较高。下一步,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债务率风险指标的同时,我们拟继续向财政部汇报我省目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争取财政部给予我省更大力度的新增债务限额支持,开好“前门”,充分发挥新增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补短板、扩内需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关于政府债券分配有关事宜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2018年,我厅在分配新增债务限额时,充分考虑了鞍山市政府债务率指标、可偿债财力指标、重点项目需求等因素,核定分配鞍山市新增债券额度6.9亿元,重点用于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3亿元和环保督查等1.6亿元。其中,安排台安县0.83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工程。2019年,按照国家加快新增债券项目发行进度的相关要求,在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的新增债务限额内,发行新增债券1.57亿元,用于支持台安县纳污油泥(渣)坑塘治理项目。 

  三、关于加强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有关事宜

  2018年底,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组织各地申报新增债券项目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初核,聘用第三方投资评审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建立了2019年新增债券项目库。新增债券项目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支持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领域。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以及省政府确定的新增债券项目遴选原则,尽快组织项目遴选及发行工作,抓紧拨付债券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新增债券资金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同时,省财政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吸纳刘广新代表提出的建议,充分利用现有国家政策支持,继续在制度设立、资金投入、发展引导等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新增债券资金的引导作用。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与完善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

                                                          2019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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