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支持沈阳市法库县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议(第124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 来源:省财政厅
白庆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沈阳市法库县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各地区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2021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筹措省以上基建投资预算37.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农田、水利、水安全保障、草原防火和林业监管能力提升等项目实施。二是筹措省以上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38.4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输配电、损毁工程修复等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支出。三是筹措省以上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9.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黑土地保护和利用、保护性耕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等项目实施。四是筹措省以上水利发展等资金34.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水库移民、山洪沟治理、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五是筹措省以上林业发展等资金17.3亿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等方面支出。
在上述项目计划任务和资金安排方面,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直资金主导分配部门,充分考虑法库县地理位置、生态条件、农业生产资源、农村基础设施等实际情况,给予倾斜支持,2021年共计拨付法库县省以上农林水科目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1.9亿元(不含通过沈阳市二次分配资金),为当地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非常感谢您对省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及对我省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言献策。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针对包括法库县在内的全省各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等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多渠道筹措资金,构建多元化投入体系,持续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不断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7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