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大省级财政对阜新市独立工矿区资金支持的建议(第156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 来源:省财政厅
杨敬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省级财政对阜新市独立工矿区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省政府十分关心包括独立工矿区在内的资源枯竭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在政策和转移支付等诸多方面都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一、将阜新市纳入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支持范围
2007年,国家设立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经过积极争取,我省包括阜新市在内的六个地区纳入第一批补助范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2016年我省资源枯竭地区陆续进入政策退坡期,经过积极争取,财政部保持对我省补助规模大体不变。2021年省财政对下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18.5亿元,其中阜新市2.7亿元,占补助总额的14.7%。重点支持包括新邱区在内的阜新市解决因资源开发产生的社保欠账、环境保护、矿业权退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设立省级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金
为进一步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2021年,省财政设立了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包括阜新市新邱区在内的资源型地区加快发展,重点支持资源型地区居民避险安置、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等项目。
三、将新邱独立工矿区纳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全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总体方案(2018-2020年)》契机,成功将新邱独立工矿区纳入国家支持范围。2021年,经积极争取,新邱独立工矿区作为全省三个独立工矿区之一,继续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至2023年。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已累计为新邱区产业园区发展路(作业路)工程等4个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296万元。
四、积极反映独立工矿区困难问题
2021年,省财政厅协助财政部对大型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可持续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专题赴鞍山、阜新等市实地了解情况。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向财政部报送了专题调研报告,充分反映了我省地方接收大型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运行的困难问题,建议中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下一步,在国家和省现有政策范围内,省里将继续密切跟踪中央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转型特别是独立工矿区支持政策制定情况,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争取中央对新邱区在内的我省资源枯竭地区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一是进一步向财政部汇报我省资源枯竭地区存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在转移支付资金上争取更大的支持。二是根据省本级财力状况,继续加大对资源枯竭地区的倾斜力度,缓解当地财政收支压力,助力经济转型和发展。三是根据新邱独立工矿区2个超期未完工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地督导情况,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指导帮助。同时,积极帮助新邱区挖掘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条件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5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