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规范招投标条件设置破除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参与壁垒的建议 (第055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 编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 来源:省财政厅
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招投标条件设置破除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参与壁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反映问题的核查及基本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同时,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范围仅限于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五类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机械装备制造企业不属于法定强制持证范畴,其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行业标准,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等方式落实,这与您在提案中的表述完全一致。
此类违规设置投标门槛的行为,不仅违背了“竞争性”原则,限制了优质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的权利,也违反了《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关于整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的工作要求,损害了我省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我们对此始终高度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二、关于提案提出建议的采纳及落实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三条具体建议,结合我省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职责,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或配合相关部门,研究细化落实措施,切实解决招投标领域不合理准入门槛问题。
(一)开展专项清理排查,全面纠正不当设置
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有针对性地继续排查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的政府采购文件,聚焦机械装备制造类项目,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投标强制性条件等违规情形,同时延伸排查是否存在其他超越法定范围、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的资质门槛设置问题。经初步核查,涉及我厅监管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项目名称包含“机械”的政府采购项目共65项,暂未发现对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强制性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问题。
对排查中发现的不合法、不合理条款,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采购人立即予以修正或删除;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暂停相关项目采购活动等措施。同时,我们将结合日常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规设置准入门槛的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条件设置严格限定在法定范围和项目实际需要之内,从源头破除隐形壁垒。
(二)建立替代认证机制,强化实质审查导向
针对确需考察投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机械装备制造类项目(如涉及特种设备、重大工艺安全等),我们将积极引导和规范采购人,严格按照您的建议,建立科学、多元的替代性评价标准,推动招标评审从“证照形式审查”向“企业实际安全管理能力与绩效实质审查”转变。一是明确法定专业资质要求,对涉及特种设备的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法定专业资质,替代“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安全管理能力的证明材料;二是采信权威评价成果,将应急管理部门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作为核心评价依据,优先选择标准化等级较高的企业参与投标,同时认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或安全生产审计报告,全面反映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实质审查内容,要求采购人重点审查供应商自身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近3年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或无事故证明)、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与资质等,全面、客观评价企业的实际安全管理能力,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合理。
(三)加强培训宣传监督,健全问责考核机制
一是强化政策培训,近期将联合协会组织开展全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进行专项培训,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政策边界,提升相关主体依法依规组织招标、参与评审的意识和能力,杜绝违规设置准入门槛的行为。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广泛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曝光典型违规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引导机械装备制造企业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
三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同时,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会同省内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供应商提供虚假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行为开展核查,形成监管合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切实把您的建议落到实处,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为我省机械装备制造业乃至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扫清障碍、保驾护航。
联 系 人:杨倩
联系电话:024-22825010
省财政厅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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