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增加幼儿园生均经费的建议(第142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 来源:省财政厅

颜佳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幼儿园生均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支持学前教育政策概况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省级层面制定出台了《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的通知》《辽宁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辽宁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持续加大省以上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2022年下达省以上财政资金4.39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其中,安排学前幼儿生均公用经费2.35亿元,保障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基本运转,惠及在园幼儿75.8万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教育厅,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我国学前教育管理实行“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制度安排下,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一是进一步发挥省级教育督导职能,保障学前教育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教育督导工作,督促基层政府在履行教育职责过程中,把学前教育事业摆在更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保障普惠幼儿园生存、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作为基层政府提升营商环境质量,推动振兴新突破的重要抓手。二是探索健全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鼓励各地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确保公办园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努力增加省以上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投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争取中央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筹措省本级资金,不断加大省以上转移支付资金对各地学前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激励引导各地补齐普惠资源短板,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省财政厅

2023年5月9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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