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给予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生均综合拨款的建议》(047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9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一
  • 来源:省财政厅

 

  张虹、梁冰、邹念育、高丽峰、宋晓宇、袁德成、孙丽萍、李赖志、李学荣、汪琦、史春元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生均综合拨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2011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结合我省省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经费预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全面实施省属高校生均经费预算制度,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投入水平在2011年已达到国家要求的9000元,2012年达到12000元。通过近几年持续加大投入,学校的运行得到了保障,各项建设得到了提升。

  在国家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生均拨款政策实施过程中,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成本、收费、生均财政拨款等相关问题,学校反映也较为强烈。对此,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对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收费开展了专项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到专业研究生收费标准较高仅是部分类型专业。同时,省财政厅与省教育厅也一直在研究如何有效保障专业研究生教育,以更好地发挥我省高校在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中的人才科技支撑作用。

  今年,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高中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代省政府起草并下发了《关于改革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促进人才科技供需协调发展的意见》,建立了以事后奖补和绩效激励为导向的财政拨款体系,改革后的拨款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立与有效供给程度挂钩的基本支出保障体系;二是建立以“事后奖补”为特色的专项支出提升体系;三是建立以创先争优为导向的绩效支出激励体系。

  根据《关于改革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促进人才科技供需协调发展的意见》,省财政厅与省教育厅将联合制定高等教育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办法的基本支出拨款中,将专业学位研究生纳入拨款范围,你们提出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非常感谢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国家及省政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促进全省教育健康发展。

                                                      省财政厅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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