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关于保障农业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第0241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 来源:省财政厅
宋英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业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保险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以来,省财政厅认真履行农业保险工作牵头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费”等方面改革,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大宗农产品稳产保供。一是出台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系统明确了农业保险工作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实施路径和工作机制,为新时期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实施承保机构市场化遴选降费率。通过遴选,新引入了平安财险等4家实力较强的保险机构,6个主要种植业险种执行费率下降40%至60%,为农户减负1.8亿元,节省财政资金7.2亿元。三是设计推出脱贫人口附加险产品。省财政统筹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承担全部附加险保费,使脱贫人口玉米、水稻保险保障水平翻了一番,降低脱贫人口因灾返贫风险。四是推动三大主粮扩面提标。自2022年起,在所有产粮大县实施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并大幅提高保障水平,将玉米、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保额分别提至每亩770元、1290元、820元,沈阳、鞍山、锦州、铁岭玉米种植收入保险保额分别提至每亩1000元、880元、920元、1120元。五是全面提高粮油作物保障水平。支持将玉米、水稻、小麦、大豆、花生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额分别提至每亩370元、650元、460元、270元、490元,基本上覆盖了粮油作物直接物化成本。六是2022年新增开办马铃薯种植保险和玉米制种、水稻制种保险,为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七是实施生猪保险和森林保险“提标降费”。2022年,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额分别提至每头800元、1500元,将森林保险保额提至每亩800元,并将育肥猪保险费率从6%降至5.25%,将森林保险费率从3‰降至2.25‰,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更好保障农民利益。八是加大对地方特色保险支持力度。2022年起,将食用菌、中药材、棚内作物、梅花鹿和驴5个地方特色险种的省级财政补贴比例由35%统一提至45%,减轻市县负担10个百分点,更好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2021年,全省保费总规模23.5亿元,各级财政实际投入保费补贴资金18.5亿元,共支持投保大田作物4468万亩、森林4978万亩、牲畜1446万头,提供风险保障638亿元,有效发挥了农业生产“保护伞”作用。
二、关于完善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的建议
为防止县区财政截留、挪用上级保费补贴资金,您建议,由市级财政将上级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保险机构。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省财政厅负责监督全省(不含大连,下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落实。自2020年起,为加强和规范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省财政厅优化全省(不含大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方式,已由市级财政统一将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保险机构。
三、关于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建议
对于您提出的拖欠保险机构保费补贴资金一事,我厅高度重视。近年来,省财政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一是开展全省(不含大连)拖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核实整改工作。2020年组织各市与保险机构逐年、逐项、逐级核对保费补贴资金,厘清责任、抓好整改。对属于财政部门拖欠的保费补贴资金,督促各地及时安排资金清偿;对属于保险机构责任,不应列入财政部门拖欠的保费补贴资金,督促和指导保险机构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经核实整改,截至2020年底,全省(不含大连)无拖欠保费补贴资金的情况。二是建立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全面及时掌握各地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对于拖欠保费补贴资金的市县,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地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三是加强年度保费补贴资金结算管理。年度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算,将各保险机构提交应收账款情况与各市县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凭证进行全面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资金足额拨付至保险机构。
四、关于建立保费补贴资金监督机制的建议
我们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一是开展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各市县对照农业保险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开展自评,全面收集整理评价材料,开展农业保险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调查,对未完成绩效指标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书面做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二是研究制定《辽宁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对承保机构服务能力、合规经营、服务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将农户满意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要求市县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根据农户对保险机构承保理赔工作意见进行量化赋分,通过倒逼保险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履行农业保险工作牵头职责,会同相关部门逐步完善农业保险相关配套制度办法,建立健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加强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日常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和稳定农民收益,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5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