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优化工程项目财审流程 提高财审效率(第047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 来源:省财政厅
马驰委员:
您提出的《优化工程项目财审流程 提高财审效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厅不断健全完善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评审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算评审及管理长效机制。
一、建章立制,规范项目决算管理
2022年,为进一步加强决算审核及批复管理,省财政厅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结合我省实际,经过充分调研和多方论证,制定了《省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一是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全流程、可追溯的闭环管理机制。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确保基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操作规范。二是明确了决算工作流程,按照“两上一下”流程开展项目决算审核,为各项目单位办理项目决算申报及审核提供指导。三是明确项目决算编审时限,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试运行合格后3个月内编报项目决算,省财政厅在6个月内批复经审核合格的项目决算;同时明确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大型项目,单项工程项目决算可单独报批。
二、充实力量,服务项目决算工作
为更好服务项目单位及施工企业,2022年,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了30家省内外工程造价所等评审机构,服务政府投资项目决算评审工作,省财政厅与评审机构签订的协议及合同明确规定:一是按照项目投资额采取分档累进制确定服务费,取消了按照审减额比例付费;二是要求评审机构在60天内完成工程结算评审,在20天内完成工程决算评审;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评审机构的工作质量实行报告审核、报告质量评估和质量责任追究,将完成质量差、效率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机构列入“黑名单”,采取惩罚机制;四是明确评审机构服务要求,规定评审机构严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
三、加强宣传,推动制度落地实施
为推动政策制度规范实施,省财政厅点面结合、分类分层开展政策培训宣讲:一是举办覆盖市、县(市、区)财政系统、省直各部门的基建管理业务培训班,广泛宣讲国家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制度要求;二是对教育、卫生、政法领域等项目数量多、投资额度大的部门及单位,通过专题培训、现场办公、定期调度、通报督导等多种方式提升项目单位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三是在省财政厅网站上主动公开、宣传相关制度文件,省直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可随时登陆查阅。
此外,各市政府、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工作举措。比如,沈阳市通过互联网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专栏,项目单位、施工企业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实时查询项目基本情况、审核时限、审核进展等情况;本溪市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报审流程,对于报审资料不能一次报齐的,采取“先受理、再补报”方式,保障项目评审需要;锦州市不断压缩评审时限,日均审结项目5.3个。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省财政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不断改进与完善相关工作。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好的意见与建议。
省财政厅
2023年5月3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