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3日
  • 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来源:省财政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2827830,电子邮箱:xxgk.sczt@l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扎实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以高标准政务公开工作推动省财政厅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

  (一)聚焦群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全省及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财政信息,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树立良好财政信用和形象。2025年,向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主动公开文件108件;组织形成财政信息500余篇,其中被财政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近百篇,在省政府政务信息质量考核中排名第1位,获得省政府办公厅点名表扬;向财政部报送信息53条,其中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被财政部纳入财政信息报送国办予以采纳宣传。

  (二)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组织厅内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标准化、闭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强化合规审查,确保答复规范。2025年,厅内各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9件,较上年增长80%,经积极努力,受理事项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强化网站管理,稳固信息公开主阵地支撑。明确信息发布职责以及报送审核规范,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导向正确。将厅网站作为财政政务公开的主阵地,聚焦内容建设、运维管理和功能优化三大核心环节,明确专人负责,实时监控网站运行情况,及时优化更新网站信息,全面提升网站服务质效。

  (四)拓展公开渠道,提升信息新媒体宣传质效。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和财政中心工作,依托省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重要财政活动和信息,通过定时推送、精准投放,让财政信息更“接地气”“入人心”。2025年,发布各类财政政策和工作资讯550条,单条信息点击量最高近万人次,公众号关注量、阅读量稳步攀升,政策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财政政务公开的重要宣传渠道。

  (五)畅通互动交流,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效。组织厅内各单位和各地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反馈12345政务服务平台、厅长信箱、政务咨询等互动交流事项,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办理效率和办件质量,严格执行“三审一访”闭环工作机制,对每一件群众诉求,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5年,厅内各单位和各地财政部门通过交流互动栏目办理各类群众诉求47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2件群众诉求事项办理情况获得12345平台高星评价,并给予全省通报表扬。

  (六)严格保密审查,夯实信息安全管控能力。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根据厅内制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遵循“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按程序填报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以及厅网站信息上载审批表,经厅领导审定后,在厅网站予以公开。做好已公开信息定期清理工作。加强财政信息动态管理,对厅网站专栏进行定期整合,及时清理无关、无效、不需要长期保留的财政信息,防范信息汇聚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4

规范性文件

18

153

20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5.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4

5

0

0

0

2

1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1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2

0

0

0

2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3

2

0

0

0

0

45

(七)总计

92

5

0

0

0

2

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一是在持续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方法,加强对市县级财政部门的督促指导,确保按要求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围绕“八大重点任务”攻坚,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出台财政政策并通过厅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在扩大解读范围的基础上,丰富政策图文解读形式,提高专家解读和媒体解读比例,让群众全面了解财政政策,愿意读、容易懂,正确运用财政政策保障自身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厅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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