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二
  • 来源:省财政厅

 

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省政府、财政部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辽宁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2834141,电子邮箱:lnczxxgk@sina.com)。

  一、基本情况

  2011年,辽宁省财政厅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文告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机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了《辽宁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细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坚持季度通报考评结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定期提醒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报送信息、内部刊物、厅办公楼LED显示屏以及报刊、电视、网络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向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厅起草印发、应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431份;

  2.通过《地方财政研究》和《财政工作汇报》公开政府信息83篇(条);

  3.通过《人民日报》、《辽宁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辽宁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新闻稿件63篇(条);

  4.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动态栏目公布信息586条,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辽宁财政新闻联播公布信息992条,在民心网公布信息586条;

  5.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2条。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fd.ln.gov.cn)已经成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主要平台。2011年,网站总计更新信息3306条,点击量近16万余次,平均日浏览442人次。同时,按省委宣传部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厅及时开通政务微博——“辽宁财政之声”。

  6.每日通过办公楼大厅LED显示屏发布新闻5条,其中包括1-2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总计发布政府信息43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项,涉及政府信息151条。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财政资金管理、财政收支情况等内容;申请人有公民个人、企业法人、教学研究机构,均以信函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没有超时办理情况发生。

  四、预算信息公开进展情况

  (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2008年以来,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了《关于全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办法,积极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一是将预算编制工作流程、政策、内容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等向预算单位公开,并在省“两会”期间将省级全部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通过网上查询方式向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开,将批复的省级部门预算报省人大备案。二是将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报告、一般预算收支预、决算表通过省政府网站、辽宁日报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省直各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将本部门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向社会公开。三是对涉及民生、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以及对辽宁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财政专项资金,将其分配办法、申报和审批程序、分配结果等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及财政部的有关工作要求,从2012年起,省财政厅将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同时,要求省直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原则上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省直部门都要公开,具体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由部门自行确定并负责解释。为做好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2011年,我厅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增加了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相关的统计报表,并要求各部门预算管理处要高度重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编制工作,并做好相应基础性工作。

  (三)预算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

  通过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积极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预算信息公开增强了预算编制和预算过程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单位的预算意识,增强了预算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计划性,为真正实现预算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科学透明、规范有效奠定了基础;二是预算信息公开促使省直各部门能够严格执行财政批复预算,加强了对各项经费支出的管理,减少了不合理支出,政府理财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预算信息公开减少了财政资金的二次分配,推动财政部门阳光透明、优质高效的分配财政资金;四是预算信息公开转变了财政部门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水平和质量,对遏制腐败、树立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省财政厅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201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大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财政干部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规范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好财政预算信息解读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夯实公开基础;四是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和重大民生支出公开;五是进一步加强对省直各部门和市以下各级财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财政信息。加大财政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财政新闻。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针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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