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 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二
  • 来源:省财政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7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辽宁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重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2827830,电子邮箱:lnczxxgk@sina.com)。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厅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和政府采购网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宣传。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厅先后在省内主要媒体及厅门户网站开设财政政策解读专栏,并以系列专题报道的形式及时向社会解读财政政策,扩大财政宣传影响力。

  (二)领导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广君多次针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在2014年8月份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座谈会上,专门就各市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要求省本级和各市财政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

  (三)增进服务。我厅在机关办公楼三层设置了一间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的咨询、查询及公开申请等服务。同时,在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信息查询触摸屏,方便外来办事人员及时查询厅内各单位的办事流程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

  (四)强化培训。2014年12月,为进一步提高网站管理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我厅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对各市、县(区)负责网站管理及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切实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为进一步加强2015年省以下财政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一是2014年4月30日和9月9日,我厅分别将2014年省本级政府预算、省本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等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2014年9月18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报告、财政决算数据(包括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决算)。三是督促省直部门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印发了《关于抓紧做好2014年省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辽财预函〔2014〕87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辽财库函〔2014〕215号),加大对省直部门指导力度,统一公开内容、时间和参考样本,督促省直部门加快本部门预决算公开进度。据统计,有120个省直部门在其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开了本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123个省直部门公开了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占省直部门总数的八成以上。已公开预决算信息的省直部门支出预决算已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四是指导推进省以下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辽财预〔2014〕175号),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二)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2014年4月30日我厅将2014年省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9月18日,公开了2013年省直各部门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截至2014年底,118个省直部门公开了本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123个省直部门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占省直部门总数的八成以上。各部门公开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不仅对支出项目增减变化以及原因做出说明,还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同时,通过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加强对市县 “三公”经费公开的指导。

  (三)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2014年工作计划,着力抓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信息14471条,中标公告7738条,同时部分重要信息还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日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上进行了公示,基本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制定《辽宁省省级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机制,为全面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93号)精神,我厅共有3项行政审批事项:一是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二是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审批。三是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审批。目前,我厅已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流程图格式规范、要素齐全,是群众办事的向导图、执法人员行使权力的标准作业图、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责任定位图,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要求,我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针对省内众多企业关切的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问题,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在厅门户网站和《辽宁日报》等媒体开设了专栏,从财政的角度对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厅积极与省内主要媒体进行沟通联系,积极建立重大政务舆情、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围绕“粮食直补”、“营改增”、“省财政资金保障抗旱救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在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及中国财经报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宣传答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关心财政、支持财政、理解财政的氛围。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省财政厅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新出台的非涉密财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自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公开。

  2014年,我厅继续通过厅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厅办公楼LED显示屏以及报刊、电视等多种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向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厅起草印发、应主动公开的文件247份。

  2.通过《财政工作汇报》公开信息80余份。

  3.通过《辽宁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中国政府采购报》、《华商晨报》,辽宁电视台、东北新闻网等媒体公开新闻稿件95篇。

  4.通过厅门户网站及厅专项工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26条,门户网站点击量近43万余次,平均日点击量达到1170余次。

  5.每日通过办公楼大厅LED显示屏发布时事新闻5条、财经新闻5条,其中包括1-2条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4年发布政府信息300余条。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省财政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8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校学生和研究机构以科研或收集论文素材名义的申请事项,占20%。二是公民因涉及其切身利益而提出的申请事项,占60%。三是其他类,占20%。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把握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格式,严谨做出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已全部办结,没有出现程序违法和政策上的漏洞。

  六、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进一步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信息、“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工作,增强财政信息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发布财政信息。加大财政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财政信息。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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