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内各单位: 

  《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719 

    

  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财政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财办发201640号)、《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33)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201623)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现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各部门和单位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进行公开。(预算处、国库处按职责分工办理) 

  (二)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公开的决算要求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预算处、国库处按职责分工办理,厅内各单位配合)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 

  督促各部门依法做好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重点公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细化的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采购处牵头办理) 

  (四)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税政处牵头办理,办公室配合) 

  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非税处牵头办理、国库处配合) 

  二、大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 

  (一)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 

  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办公室牵头办理,厅内各单位配合)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更新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及办理时行政相对人所需提交的必要申请材料。及时公开取消、下放和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行政审批处牵头办理,省注协、办公室配合)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数据公开力度。 

  在按要求及时公开有关财政数据的基础上,加强对财政数据的汇总、整理,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方便查询。(办公室牵头办理,厅内各单位配合) 

  (四)进一步推进财政政策公开透明。 

  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进行梳理、汇总,通过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移动客户端、出版政策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厅内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办理)  

  (五)积极做好部门规范性(制度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按要求做好部门规范性(制度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同时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财政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综合法规处、厅内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办理。) 

  三、做好政策解读及舆情监测 

  (一)做好政策解读。 

  重要财税政策出台,牵头起草处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发布。(厅内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办理) 

  (二)做好舆情收集。 

  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对于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厅内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办理)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统筹运用媒体做好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的发布工作,并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办公室、厅内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办理) 

  (四)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完善搜索查询功能,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和主动公开文件等的网上发布工作。(办公室牵头办理,厅内各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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