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省国资委,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广泛征求意见,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若反馈意见被省财政厅采纳并报送财政部,省财政厅将向有关单位书面告知意见采纳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段有凤 024-22827431
电子邮箱:kjc.sczt@ln.gov.cn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省财政厅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