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省财政厅会计处
  • 发布时间:2025-06-30 15: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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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省国资委省会计珠算心算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财政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广泛征求意见,于7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若反馈意见被省财政厅采纳并报送财政部,省财政厅将向有关单位书面告知意见采纳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段有凤  024-22827431

  电子邮箱:kjc.sczt@ln.gov.cn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省财政厅

  202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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