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资源税调节作用,促进全省膨润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相关规定,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起草了《关于辽宁省膨润土资源税税率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
1.信件邮寄地址:
省财政厅: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辽宁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邮编:110032)
省税务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资源和环境税处(邮编:110016)
信封注明:辽宁省膨润土资源税税率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
2.电子邮箱:985422700@qq.com
3.传真电话:(024)22716644
4.联系人:省财政厅 伊 峰 (024)22716644
省税务局 张玉瑞 (024)81180129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2026年9月3日